第二十八章 黑道上位,約法3章,違誓必誅!(1 / 1)

八月的最後幾日,眨眼間就這樣過去了。   這幾日裡,樊千秋來來回回在東市和清明北鄉“微服私訪”了幾遍,對此處的環境熟悉了許多。   整個清明北鄉緊挨東市的東邊,長安城東那幾個鄉的黔首,若是想去東市,都要穿過清明北鄉。   所以此處的人車要比別處稠密許多。   那些沒有市籍的行商進不去東市,就會選擇在清明北鄉設肆交易,此地也就成了一塊“肥”地。   清明北鄉下轄四個裡,從南到北分別是安定裡、大昌裡、有祿裡和得秩裡——名字都是好名字。   東市和清明北鄉的南麵是清明街,清明街南邊又是一丈寬的清明河,這是渭水在城裡的一條支流。   與清明北鄉隔岸相望的正是富昌社協收市租的清明南鄉和啟陽鄉。   莫看這清明河隻有一丈寬,卻隻有一些單橋相連,交通並不便利。   這兩鄉本就不是前往東市的必經之路,又有清明河隔絕,和清明北鄉比起來,行商起碼少一半。   富昌社能將清明南鄉的市租收足十成,那周武看來還是有些手腕。   當然,也有可能是周武背後的陳大嫂有手腕。   樊千秋這幾日的風頭有些盛,所以他並沒有獨自一人去清明南鄉“踩點”。   假如那陳大嫂發起瘋來,帶人將他截殺在哪條小巷,再扔進清明河去,那就真的一了百了了。   雖然沒有過河,樊千秋也隔河遠望了很多次。   他得出的結論是“想在清明北鄉收足百萬錢市租,難辦,但是能辦”。   隻不過,要在這一鄉之中掀起一場小規模的“新政”了。   元光三年九月初一,樊千秋一大早就來到了安定裡的萬永社。   這次,聚在院裡院外的社中子弟又多了些,起碼超過百人了。   多出來的是五六十歲的老者,想來都是社中的老一輩“混混”。   這些人將院裡院外堵得水泄不通。   他們都得到了消息,今日有大事要宣布,是關乎眼下市租征收的大事,也是關乎他們錢囊的大事。   樊千秋一在院外露麵,嗡嗡的議論聲漸次就停了下來,或黑或黃或白的麵孔,齊刷刷地轉向了他。   樊千秋被看得有些尷尬,故意重重地咳了兩聲。   他本想說幾句“你我皆兄弟”的豪言壯語,可還沒開口,子弟們就齊刷刷退開了,讓出了一條道。   那看向他的眼神中,有羨慕、嫉妒、欽佩、怨恨……不一而具。   看來,私社裡也存在不平等。   樊千秋收起了“與民同樂”的想法,抖了抖袍服,大步走進院中,一路來到了正堂上。   “賢弟來了?”等候許久的賀忠連忙問道。   “我來遲了,向兄長請罪。”樊千秋行禮請道。   “不遲,剛剛好,社中二三子已經聚齊,總計一百零七人。”賀忠說罷,將名籍簿交到樊千秋手中。   “這人可不少……”樊千秋笑道,再多一個,那數字就吉利了。   “可用之人,我已經提前標出,賢弟可放心點用。”賀忠笑道。   樊千秋看了一眼名籍簿,果然看到不少人的名字後麵點有墨點。   “大兄有心了。”   “走!與我出去發號社令!”   “諾!”   賀忠與樊千秋一同走到正堂廊下,子弟們麵朝正堂,連聲行禮。   “敬問社令安!敬問社丞安!”聲音有些亂,但合在一起也自有聲勢。   賀忠先說了一番鼓舞人心的豪言壯語,又誇贊了樊千秋心有“雄才大略”。   拐了好幾個彎之後,他才看向眾人,說起了正題。   “今年,明廷給我萬永社定下的市租錢是七十萬錢,加上去年欠下的二十萬,合九十萬錢。”   賀忠很有分寸,並未提及單獨留給公孫敬之的十萬“私費”。   “今年前八個月,社中共收了二十萬錢,還短七十萬錢,這不是個小數目。”   “為了此事,南邊的富昌社已經動了歪念頭,想進來協收清明北鄉的市租。”   “富昌社是什麼人,你們都曉得,若讓他們來協收,是何局麵你們也曉得。”   “到時候,不隻我等沒有吃食;鄉裡的鄉梓也要遭到荼毒,我們有何臉麵?”   “我賀忠無能,辦不了此事,但樊社丞有勇有謀,他可以將今年的市租收到一百二十萬錢,報我等平安!”   “但請社中子弟聽命樊社丞,上下一心,老少用命,收足市租,回護鄉梓!”   “若有人敢學田義和張孝之流三心二意,我絕不手軟,定讓其與他們相見!”   賀忠餘威猶在,他這些話說完後,無人敢站出來反對,看向樊千秋的目光中多了一份服從。   賀忠又轉向了樊千秋,說道:“賢弟,這幾個月我就不來社中了,若有事情,你一力處置!”   “這……”樊千秋有些意外,這是把萬永社完全交給他了,看來是怕出現令出兩頭的局麵。   “你莫要擔心,若有人敢不聽你的號令,我來替你做主……”   “我老啦,找書苑www.zhaoshuyuan.com 不瞞你說,也想你早日接替這社令之位,我就可以安享晚年了。”賀忠竟然說出了真心話。   “我絕不辜負大兄的厚望!”樊千秋亦有些動容,連忙保證道。   “好好好,但你要記住一件事,莫要與富昌社鬧得太僵,畢竟他們與魏其侯有一些牽連。”賀忠提醒道。   “我曉得。”   賀忠未再多言,與社中子弟又團團行禮之後,就爽朗地笑著走出了院外。   這笑聲逐漸遠去,院內院外所有人的目光,重新聚集到了樊千秋的身上。   “許多話,社令說過了,我就不必再說了,往後之事,爾等照做即可,若不願聽令,現在就可毀券走人!”   沉默片刻,眾人齊聲答“諾”。   “與爾等先約法三章,免得爾等以後說我不教而誅!”   “一不許私收私藏市租,膽敢違反者,誅之!”   “二不許欺壓魚肉鄉梓,膽敢違反者,誅之!”   “三不許勾連私通外人,膽敢違反者,誅之!”   樊千秋說完這三句話,視線在院中環顧,久久未言。   “爾等可聽清了!?”   “諾!”   “好,今日就將我擬定的清明北鄉市租新法貼出去,三日之後,按新法協收市租!”   “諾!”   就這樣,距離元光三年年末還有四個月時,清明北鄉掀起了一場小小的變法新政。   這場由草臺班子引領的新政,必將會在大漢掀起一陣狂潮。   而在席卷大漢之前,就已經被未央宮裡行走的人注意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