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球結緣(1 / 1)

阿火與Q 吳比清心 1795 字 8個月前

五年級。在教室裡,其他同學在玩乒乓球,把兩張課桌拚在一起,中間拿一根掃把或一根鐵鍬,兩邊再墊一些書本就可以玩一個課間十分鐘。阿呆也被吸引了,也學了起來。學的很快,不久就可以和其他同學一塊兒玩了。   到了初中,認識了二班的同學袁振林。袁振林是二班的,一班和二班緊挨著,他們是怎麼相遇的?   噢,是一次去阿火的嫂子家買鍋巴粉(鍋巴粉呢?顧名思義就是在一口大鍋裡烙炙而成,粉裡麵的成份主要是碎米,澱粉)很好吃的一種粉,我們自己家也會製作,但我老爸嫌麻煩,不願意製作。他們家的粉並沒有我們家做的好吃,我爸經常說,是由於他們家的一些比例沒弄好。阿火的嫂子家是做鍋巴粉生意的。阿火那天進他嫂子家門一看,和他年紀相仿,一來二去便成了好朋友,袁振林是阿火嫂子家的親戚,他是來幫忙的,給阿火的嫂子打打下手,挑挑水什麼的,阿火的嫂子家坐落在一處高地,下來時倒容易些,可上去就不好了,坡度近80度,左拐右拐,彎來彎去像極了一條成精了的巨蟒。走上去也還好,但你要是肩上挑著兩桶水,那就十分吃力了,所以小林沒事兒就來幫幫忙。小林的性格很開朗,大大咧咧,絲毫沒有一點扭扭捏捏,小女子般的模樣,膽子也很大,是後來讀初中時,同學和我提起的,聽我後來的同學說,他曾手拿一把西瓜刀架在別人的脖子上,和別人打架時,隻不過遲遲不敢砍下去,隻能是嚇唬嚇唬別人。   和我比,似乎更強,是的,是這樣的。我有點不怎麼愛說話,做什麼事總是比別人慢半拍,天生的,沒辦法,哈哈哈。李白有詩雲:“天生我材必有用”嘛,我想我應該會對社會有那麼一點點用的。是的,我堅信。猶記得那天他們仨人在阿火嫂子家房屋的右上側一處的情形。那是一處有坡度的樹林,他們仨人的左手邊,不遠處有一顆好大的楊梅樹,那是兩棵楊梅樹合在一起的。我他們仨坐在一塊小平地上,地上都是樹上掉落的葉子,旁邊有幾棵小樹。在那裡悠閑地聊著天,當時我們是仨人,其中一個是我哥哥家的孩子,小名叫“凱凱”。   我記得開學不久,班主任就讓我們交保險費,每個人拾伍塊。而我和小林商量好,用保險費的錢拿去買乒乓球拍了。那時很喜歡打乒乓球。那是我的第一副球拍,還是“單拍”,我們一人一塊。還在那塊乒乓球拍上寫了自己的名字。後來我請他來我家,我們一起吃了飯,然後去上學。我現在還記得那天吃的其中一道菜,紅燒魚。記得那天他吃魚還被魚刺卡住了喉嚨,當時我旁邊笑得不成樣子,哈哈哈。   在上小升初的時候,阿呆和他的兄弟們喜歡上了臺球,說來也巧,那年他們寨子裡辦酒席,一家接一家,大人們忙著幫鄰裡辦酒席的人家裡幫忙,無暇管理孩子們,於是任由我們自己發展。可把我們高興壞了。老爸老媽說什麼我都回答,好,是。回頭就忘了。我們那裡的風土人情是一家有事,百家幫,婚喪嫁娶,無一例外,很是熱鬧,我特喜歡那種氛圍,熱熱鬧鬧的,大家聚在一起。有說有笑。   那是“鄉愁”!   那年是最開心的一年,我們那個小寨子有很多和我差不多的小孩,我們一起玩,捉迷藏、玩乒乓球、打牌等等,不亦樂乎。   我在此期間學到了很多,其中“臺球”玩得最多,從開始的“用球桿大的那頭打臺球”,漸漸的用小頭,再慢慢的學手法,姿態,就學會了,但隻是學會了,再想精進,就難了,於是慢慢練,那時的臺球費是五毛一局,我們剛開始接觸時。後來隨著物價飛漲就變成了一塊錢一局。那時我們有五六個人一起玩,一起學。因此也過得很開心。   當時我老爸不讓我玩臺球,我們吃完飯就去上學了,但我們沒去學校而是去了臺球室,打臺球去了。沒成想老爸一路尾隨而至,逮個正著,之後灰溜溜的去學校了。當晚,下晚自習回到家,我們家就開了批鬥大會,我就被批鬥了。再後來我們因為一些小事兒分開了,許久沒看見他了,聽說他轉學了,好像。   後來我們再相遇,已是一年後在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