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千裡剛表示點疑惑,就感覺眼前一黑,被人套上麻袋,連推帶拽的走著。 等麻袋被拋掉,眼前重新亮起來的時候,出現在麵前的還是那熟悉的味道,還是那熟悉的場景。 ——綁匪聚集的大廳! 幾個捕快把身上破舊的捕快服脫了,隨手往椅子上一甩,朝著坐在獸皮椅上長著一臉絡腮胡子的中年漢子一抱拳:“大當家的,這孫子屎都嚇出來了,還是什麼都沒套出來,看樣子是真傻了。” 身材壯碩的的中年漢子從獸皮椅上站起身,火光中,他臉上的刀疤向宋千裡述說著他的兇殘。一張血盆大口對著宋千裡說:“小子,你最好想起你那個有錢的老子來,不然的話,你就得死在這馬王山上。” 隨後,宋千裡又被扔到一間“柴房”。跟之前那間不同,這一間,隻有枯草和乾柴,沒有能讓宋千裡鉆出去的木縫。 麼的,感情又是一場不那麼美麗的騙局。 這感覺,比世界末日還要淒涼…… 宋千裡半死不活的倒在草堆上,想想自己死後,連墳頭都沒有,真是可悲。 萬事皆休…… 有什麼可以助我逃出生天嗎? 技能! 末位神的藏寶庫! 伸手一招,在手掌前打開了一塊神秘的“虛空”,差不多拳頭大小的立方體。 經過反復研究,終於把技能摸熟了。 隻有一個拳頭大小空間,剛好可以放進一個饅頭。放進去的饅頭不管隔多久,再拿出來的時候,都跟剛放進去的一樣,新鮮、溫熱,香甜可口…… 這特麼是在逗我麼? 難怪“它”被說成垃圾技能,真不知道這玩意能派上什麼用場。 反正也想不通,索性不去想了,把泛黃的饅頭塞進嘴裡咀嚼著,雖然沒有以前吃的軟乎,麥香味倒是挺濃。這是土匪給肉票的,味道比樹林裡的野菜好吃多了。 生死由命,愛咋咋地吧。 宋千裡認命的躺在乾草堆上,你別說,比睡野外舒服太多了,至少不用再擔驚受怕,也沒有風吹雨打。 雖然身上的傷口挺疼,可架不住困意來襲,先睡會再說。 就這樣,宋千裡在這個叫做“馬王山”的山匪老巢裡過起了肉票的日子。 可誰能想到接下來的日子能用峰回路轉來形容? 對,就像宋千裡沒想到偷跑下山時候遇到的捕快是山賊假扮的一樣,他也沒想到做肉票的日子是這樣的愜意。 “丟手娟,丟手娟,輕輕的放在小朋友的後麵……” 半躺在山間的土堆上,帶著眼前十幾個熊孩子嬉笑打鬧,小的三四歲,大的也才六七歲,歌是宋千裡教的,教了好幾首呢,孩子圍成一圈做遊戲。宋千裡就這麼懶散地躺著曬太陽,去他的臟不臟吧,反正身上的破衣爛衫也沒乾凈到哪去。 剛開始幾天傷口挺疼,好在隻是皮外傷,爛的雖狠,好的也快,現在已經結疤了。 宋千裡本來還有點認床,現在覺得乾草堆睡起來也還舒服。吃的多是雜糧飯和菜糊,味道實在不怎麼樣,可後來發現別人的夥食和自己吃的也差不多,都是一個鍋裡的大鍋飯,也就安心吃了。 沒有逼問,也不再毒打,甚到沒有關押。 這一切都得歸功於馬王山上的大小姐,馬王山山匪老大的獨生女兒——馬嬌娘。 也就是當初抓宋千裡上山的那個紅衣小姑娘。她一直以為是她那一腳把宋千裡踢傻的,所以愧疚之下對他格外照顧。宋千裡這才能有幾天好日子過。 大小姐嘛,誰不給點麵子。寵著她的、慣著她的、怕了她的,還有些覺得就當喂個寵物,無所謂的。反正山上樂趣不多,大小姐開心就好。 慢慢的,宋千裡也搞明白了,自己與其說是在賊窩,更像是在一處山窩裡的村落。方圓上百裡的無人區,男女老少幾千人的規模。除了一票常年負責在外打家掠舍的悍匪,他們的家屬更像是普普通通的農民。 盜亦有道,這窩山匪主打劫富濟貧,仗著人多勢眾,搶的是大富人家的存銀、要的是富家子弟的贖金、收的是來往商客的孝敬。 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得了手還不忘救濟一下周邊的貧苦鄉親。生生把無本萬利的生活過得苦哈哈的,也正因為廣施善舉,每每在朝廷剿匪的時候,總有人通風報信,能及時躲回偏遠的山頭,殘喘至今。 人在屋簷下,尤其是在山匪的屋簷下,當然得勤快點,每天幫他們挑挑水,揀揀柴,主要是帶帶孩子,所以這些人對宋千裡挺和善的。 宋千裡在這些老胳膊老腿,不能再出山搶掠的大叔大媽的眼裡,就是個細皮嫩肉、模樣周整,但是被大小姐打傻了的傻子;一個知書達禮、識文識數,但是被大小姐打傻了的傻子;一個手無縛雞之力、人畜無害的傻子 ——被大小姐打傻的! 多好的一後生啊,怎麼就打傻了呢。 就這樣,利用著這些人的同情心,宋千裡一天一天的在這匪徒盤踞的深山老林裡活了下來。 宋千裡發現自己的神經真是粗壯得無敵了,竟然慢慢習慣了賊窩裡的日子。 或許自己一直都是這麼活過來的吧,每天都在用粗大的神經對抗未知的命運,恐怕以後也得如此。 為了活下去,為了不在哪一天被人覺得沒用、覺得多餘、覺得浪費糧食被扔山裡喂狼。宋千裡絞盡腦汁地發掘著自己的價值。 正想的出神,看見了屈腿坐在山石上,抱著大海碗,往嘴裡拔拉菜糊的大小姐。宋千裡看著她從嘴角摘下菜葉塞進嘴裡,毫不顧忌形象胡吃海塞的模樣,覺得從沒哪個女孩吃飯能吃的像她這樣豪放。 “想什麼呢?”馬嬌娘一抹嘴巴,擦掉嘴角的飯粒,評價道:“跟個傻子似子。” 一身洗到有點泛白的紅色衣裙,這是大小姐最心愛的衣裳,聽說是搶了過路新娘的嫁衣改的。暗紅色,喜慶、艷麗,土匪沒有啥忌諱,也沒有啥避諱,愛穿就穿了。 穿穿改改,已經褪色不少,不對,是褪色的很嚴重了,可依舊是大小姐最愛穿的衣裳。 “我在想,我這人能做點啥。”宋千裡發現這大小姐說話的聲音還挺好聽的,聲線很悅耳。 “會做飯麼?”馬嬌娘朝宋千裡晃了晃手上空蕩蕩的大海碗,用命令的口氣說:“做飯去,我沒吃飽……” 小姑娘還在長身體啊,宋千裡瞄了一眼馬嬌娘凹凸曼妙的身材,順道又看了眼那雙筆直的大長腿。 跑到廚房,一通亂找,裡麵別說什麼高檔的食材,甚至連能用的調料都沒幾樣。 好在本應該很精貴的食鹽沒有想像中的那麼稀缺,品質也比想像中好的多,這好像挺不合理的,不過這裡不合理的地方多了去了,也沒什麼好深究的。 柴火燒的土灶臺火力夠旺,把僅有的一小塊肉細細地切成肉絲,爆炒,再把青菜過水去土味,炒盤肉絲還是沒問題的。 “這雞蛋可新鮮啦。” 聽說是大小姐開小灶,大嬸熱情的送來幾個雞蛋。 過油,炒成蛋花,宋千裡隨口問道:“這誰家養的雞?剛下的?” “是我男人早上剛搶回來的。”大嬸笑嗬嗬的說。 不管它,有了雞蛋,就能把隔夜的剩飯炒成蛋炒飯,不至於讓剩飯的口感變得難吃。 把炒好的飯菜盛在像盆一樣大的海碗裡給馬嬌娘送去。隨後,宋千裡發現,靜靜地看一個人吃自己做的飯,而且吃得很香的樣子,原來是件很享受的事。找書苑www.zhaoshuyuan.com 尤其對方是個小美人的時候。 片刻,馬嬌娘扔下再次空蕩蕩的海碗,打著飽嗝宣布道:“以後你就負責做飯好了。” 啊? 於是宋千裡從兼職兒童保姆的雜役轉職成了一名夥夫。 會做飯,炒的一手好菜。 這成了宋千裡活下去的又一個資本。 紅燒、爆炒、蒸,清湯、燒烤、燉…… 利用有限的調味品總能把一些家常菜燒的美味,本來是很普通生活技能,在這裡近乎兒戲的料理水平麵前,就顯得那麼超脫與不凡。 從小露一手,到人盡皆知,順利的超出宋千裡的想象。 於是,他從偶爾幫助打下手發展成了大媽們的烹飪老師,再到現在的匪徒聚餐指定大廚。 地位是一升再升,見了誰都能混個笑臉。 “果然大戶人家出身的,就是不一樣嗬,你看看這菜哎,還切成絲兒。”那個獨眼山賊,就是那個在宋千裡身上亂摸過的家夥,這家夥居然是山寨的二當家,也不知道大名叫什麼,反正大家都叫他獨眼,他用筷子夾起蘿卜絲塞嘴裡裝模作樣地品鑒著:“沒傻之前肯定也是個錦衣玉食的主兒,怎麼就給踢傻了呢。” “吃飯都堵不住你嘴!”馬大小姐不滿的喝道。 看著一趟趟往桌上端菜的宋千裡,馬大當家不忍心地嘆了口氣說:“來山上這麼些天了,一個大少爺過下人的日子也苦了你了,你馬叔我這人說一不二,也不唬你,哪天真想起家在哪,隨便拿幾個錢意思下就成,回家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