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尷尬的訟師(1)(1 / 1)

六繩護主 東方紅不敗 3889 字 8個月前

十天後,李蔚玨順利拿著縣案首的憑證回家,與秀才相關的文書匾額卻沒有。   “虧了虧了!”李蔚玨進門就抱怨駱毅:“我就說不用給那廝做那麼些肉乾肉脯小吃食,你偏不信!”   乾活受累還被抱怨,哪有這種道理?   駱毅迅速收走桌上所有的零食和點心。   這段日子,在李蔚玨的不斷磨嘰下,駱毅天天研究,做了好多肉類小吃,還研究縣城裡的點心,自己也試著做。   李蔚玨一瞧,完了,要得罪人,趕緊解釋:“知縣不給我秀才匾,啥都不給,就給了個縣案首的文書,白送他那麼些好吃的了!”   就他那“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後”的態度,駱毅覺得他活該。   “為何不給?”胡澤胤關心道,他去考試可是得了玉牌和獎品的。   “不好定名次唄!”李蔚玨說道:“說是等所有院試考生成績出來後,再參與排名次,現在定不下來。”   這倒也是。   就考那麼一場,到時候插在多少名合適?   胡澤胤把自己的玉牌——記名寶籙掏出來晃晃,打算眼饞一下李蔚玨:“看看,你們考試太囉嗦,還是我這裡省事。”   正炫耀,卻見記名寶籙突然閃爍了一下,胡澤胤瞬間僵住:“有消息!”   玉牌閃爍著紅光,隻一兩息的功夫便恢復原狀。   胡澤胤說道:“碧霞元君辦賞花宴,需要侍者,命我前去聽差。”   駱毅:“她辦宴會,讓你去乾活?那給好處嗎?”   胡澤胤:“不知,但碧霞元君掌管天下狐仙,隨時候命是修仙狐族的義務。”   駱毅又想起三年前那個慘烈的夢:“不如當狐妖自由。”   胡澤胤:“也有不同,我現在相當於你們人族中的秀才,不至於被仙界隨便抹殺。”   就是說,李蔚玨有了秀才功名,可見官不跪、可呼奴喚婢、可免部分刑法、可免部分差賦徭役,自此不再是平頭百姓,有一定特權,胡澤胤也是如此。   胡澤胤看了看李蔚玨,補充了句:“我三年前就有這待遇了。”   李蔚玨:“……那、那你用了五百多年才有那些待遇,我才用十三年!”   駱毅:“什麼時候去?”   胡澤胤:“最晚四月十五之前到就可以。”   李蔚玨直撇嘴:“可真會挑日子,今年四月十五是小滿,正忙的時候呢!”   這兩年不用去陪胡澤胤考試,家裡一百畝良田種的都是糧食,去年還特意嘗試種了冬小麥,小滿過後就該收獲了。   而三月中下旬到四月上旬正好是小麥灌漿期,需要加強灌溉和除草、除蟲,是最忙的時候。   “別理他!”駱毅偏袒胡澤胤,沖李蔚玨瞪眼:“可算知道一星半點農事就拿出來磨嘰,煩不煩人?   就算不陪阿胤去,不也得陪你去?農活分明是你耽誤的!”   是啊,鮑魁不放心李蔚玨與外人一起出門,決定全家陪著一起打官司去,所以就算胡澤胤沒接到任務,也是不會留在家裡。   家裡真正務農的,隻有駱毅,這些農事,都是駱毅平日裡向村裡人“偷師”才懂得,然後說給家裡人聽。   李蔚玨現在拿出來抱怨,十分欠揍。   駱毅說道:“反正都要去冀兗府,正好順路;   地裡農活不用惦記,家裡現在有佃戶,回頭我再去找趙村長,給他錢,讓他找人幫忙照顧咱家麥田就是了。”   駱毅現在是小富婆,支付點雇工費很輕鬆。   李蔚玨隔三差五拿回來的銀票都在她手裡呢,如今已經攢下五千多兩了。   而三年間李蔚玨從她手裡要回去的零花錢加在一起都沒超過一百兩。   說心裡話,駱毅認為李蔚玨這麼著急出去打官司,是因為在家裡憋久了想出去旅遊。   隻有李蔚玨自己清楚,成名要趁早。   鬼知道他若憑借科舉之路,需要多少年才能有前途和錢途。   而他在穿越前的二十一年人生裡,努力的方向一直是當一名律師,像叔叔那樣。   因為律師很“酷”,律師能真實地幫助一些人,改變一些事,影響很多事情的發展走向。   參與很多事件,影響很多人的人生,然後這些參與和影響,構成自己的人生。   而穿越後的人生裡,他能從事、和他願意從事的,就是律師,因為能盡早、快速、不受欺負地賺錢,還能積攢下人脈。   年輕人的想法總是過於美好,當李蔚玨真正與知縣找的那些訟師混熟了以後,才發現這是一支由烏合之眾組成的隊伍。      馬車裡。   “知縣大人騙我騙得好苦!”李蔚玨哀嚎:“什麼‘舉人’訟師!分明是幫‘舉而不中’的家夥!”   李蔚玨剛剛從前邊訟師們的馬車回來,一進駱毅的車廂就抓過點心死命地嚼,像要把誰咬死似的。   “怎麼了?什麼舉而不中?”駱毅問。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李蔚玨:“就怪你!當初我說要點錢與他們打打交道,你不給;   你說要是我早些與他們接觸上,知道他們是這種德性,我根本就不出來!”   又抱怨上了!還又是抱怨駱毅!   駱毅氣得要撤走點心盤子,不給他吃!   李蔚玨像護食的小獸一般,用胳膊圈住。   駱毅就搶茶壺茶杯,李蔚玨乾脆半個身子都虛趴在小桌子上護著:“別!我錯了!”   “我不是沖你發牢騷,”李蔚玨認真解釋:“我就是……我就是沖你發牢騷!   你知道嘛,那幫碎嘴子連秀才都沒考上!一個個歲數不小、口若懸河,我還以為有多大本事呢!”   大勵朝的訟師行業,並非由朝廷設立,而是民間自發,訟師從業者也是一盤散沙,並沒有形成組織機構。   連“訟師”這個名稱,都是這些替人辯訟之人自創的。   之所以會這樣,與社會對儒家思想的理解有關。   孔夫子說:“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   他希望通過道德的修養和倫理的遵守,可以使社會達到和諧狀態,從而減少訴訟的需要,達到“無訟”的理想境界。   孔子主張的中庸之道要求不偏不倚,不偏於對立雙方的任何一方,但廣大腐儒理解為折中主義與調和主義,進而推廣並發揚。   這麼做的結果就是原告與被告“各打五十大板”。   因為被告之人或許於法有虧,但原告不肯善罷甘休,那就是於德有虧,即使不是狡詐惡徒,也算不上良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