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的8月,我瞞著父母親通過律師團正式向地方法院遞交了起訴書,請求法院盡早判決這段讓我煎熬的婚姻。當父母親知道我起訴離婚後將我痛罵了一頓,並告誡我如果我執意要離婚,他們將與我斷絕一切關係。 可此時的我已經聽不進任何反對意見了,我心裡清楚開弓沒有回頭箭。 開庭時間如期而至,我懷著沉重的心情走到原告席坐了下來,而陪著我的隻有律師團中的律師代表。被告席的那一頭已經坐滿了我這輩子都不想看到的人,堂下被告旁聽團也是坐滿了他們的親朋好友,場麵壯觀之大,如同婚禮現場般來一睹這盛大的場麵。 “孩子我不要,撫養費我也不會給。” “你是孩子的母親,撫養費給與不給你將來自己跟他交代。” “……” 在法庭上我與他們無休無止的爭吵,如同集市上因為價格未談攏的商販和顧客一樣。由於是一審,法官要求我們庭下再行商量,並未判決解除夫妻關係。 在一審後的第二天,作為人民教師的她做了一件讓我最恨之入骨的事情:帶著她的家人將自己的兒子和奶瓶遺棄在了派出所裡。而在這件事發生之前的我正在單位辦公室靜下心檢討自己是否對這件事操之過急,手機的鈴聲把我又帶回了現實。 “是王生麼?我這裡是派出所,有兩個女的和一個男的把一個孩子扔在派出所,他們說這是你的孩子。目前這三個人現在被我們扣下了,請你盡快來派出所一趟。” 當接到這一通電話時,我整個人如同五雷轟頂,手扶著椅子倒在地上。辦公室副主任看到我的狀態趕緊跑來讓人把我扶了起來並詢問我的情況,正想打120時被我製止了。同事們也陸續敢來來問我情況,我告訴他們自己怎麼都想不到他們會做出這樣沒有人性的事情,更想不到這件事是一個身為教師身份的人帶著她自己的父母去做這樣的事,這是我最痛恨的事:遺棄。同事們議論紛紛,大家對於遺棄孩子的事情在網絡上屢見不鮮,但這一次都沒想到會發生在我身上。由於我身處的是學校,沒過半天,教育行政部門和周邊的學校都將這件事傳開了。正應了那句話,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裡。 當我來到派出所,我看到穿著叫叫鞋的兒子捧著奶瓶咿呀咿呀的叫著我,此時我的眼淚再也止不住了。我擦乾眼淚抱起兒子,回頭便開始痛罵麵前的這幾個人,質問他們為什麼這麼做。此時父親也趕了過來,父親在現場沒有說一句話。隻是從我手中抱過孩子,此時的父親臉色很難看。派出所了解到我跟她還未解除夫妻關係,也隻能把這件事當家庭矛盾處理。回到家中,母親看到孩子後抱起也哭了起來,一邊抱著孩子,一邊問我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做。是的,我在現場問了無數遍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做時,他們的回答讓我瞠目結舌:“沒空帶孩子。”那時候,我的兒子才隻是15個月左右大的幼兒。 在回到家中後,看著家中冷色燈光的光線,腦海中回憶她做的種種事情,我心裡已經計劃好在二審時的所有預案。兩個月後,二審正式開庭,法院正式判決我與她之間解除夫妻關係。法庭上法官基於孩子母親種種惡劣作為,便將孩子的撫養權判給了我,我成為兒子在法律保護下唯一的監護人。 而我的前妻,她兌現了自己拒絕給孩子撫養費的承諾。從法院正式判決解除我們的夫妻關係後,跨過了三年的疫情,直到今天她對孩子的依舊不聞不問,所謂的撫養費依舊秉持著分文不給的態度。似乎我與兒子從未在她的世界出現過一樣,又或許她隻是怕我們會影響她向往的生活罷了。 許多人都不明白我的前妻那樣做目的是什麼,而那些不明白的人裡也包含了我和我的現任妻子。或許,隻有上天才清楚她為什麼要那麼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