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弗雷斯太太澆花用的花灑一樣,雨滴狂亂地拍打著紗窗。 我雙手馳方向盤,透過後視鏡打量著我身後這位拿著刀威脅我的年輕人。 這個小畜生欺騙了我,上車之後就強行逼迫我帶他去德克薩斯州。 他的兩隻眼睛帶著血絲,我見過很多人,而且我毫不疑問地確定能用這種野狗般眼神死盯著別人的是毫不猶豫地把刀子捅進你喉嚨的那種人。 他似乎精神有些紊亂,我不敢搭話,生怕激怒這個瘋子。 前方有些光亮傳來,應該是高速公路的哨站,或者說關口。 與此同時,我感受到了一股冷芒貼緊了我的後頸。 一個極為沙啞的聲音道:“不要亂說話,否則…” 我冒起冷汗,點了點頭,同時,他的刀低了幾寸,沒入了陰影中。 關口是是一個啤酒肚警察。 我緩慢停下,搖下車窗。 “駕駛證,身份證,出發地,目的地。” “我叫史密斯,這是我侄子邦迪,我們準備去弗西地亞州探望我的祖父。” 我把一根煙夾在駕駛證裡遞過去。 “真見鬼,這麼大的雨還有人上路,小子,有個攜帶250克鉆石的盜竊犯正在這條公路上逃逸,我也是迫不得已。”他遞回了證件,揮了揮手“發動你的引擎趕緊走吧。” 說罷,他把煙揣進兜裡。 “理解理解,警官先生!”我關上車窗道別。 後麵的家夥送一口氣,刀緩緩垂下。 車子緩緩加速,再這樣下去,我前途未卜。 我明白,如果要自救,現在是最好也是唯一的機會。 我深呼一口氣,雨仍在瘋狂的下著,上帝保佑,他注意不到我這些小動作。 我緩緩把手探向把手,身體微微彎曲。 我知道這很冒險,但,我不得不這樣做。 車速達到了,45邁,毫無征兆的,我猛地拉開車門,低下頭,雙腳狠狠一蹬側壁,使自己滾出車外。 那一刻,我不知道他是否揮刀了,但我知道我做到了,有驚無險。 泥水和汗水浸濕了我的全身,我大喊: “警察先生!這裡有人劫持我!我需要幫助!” 幾個男人快速向這裡奔來,車內的年輕人不知是不會開車,還是放棄了抵抗,約幾分鐘後,他緩緩抱著頭走了出來。 二十分鐘後,那個啤酒肚男人再一次找到了披著毯子的我: “先生,你真是一個勇敢的人!感謝你的配合與幫助,我們確定他就是我們要找的人,盡管沒有搜出鉆石,但我們相信,我們會撬開他的嘴的,現在你可以離開了。” “現在的社會真是亂的一團糟。”我苦笑道。 “可不是麼!上個月離家出走的孩子現在還沒找到呢!” 他笑著嘆了口氣,擺了擺手,轉身離去。 我也嘆了口氣,上了我的車。 車子發動了,我也將繼續我的路途。不過不是去弗西地亞洲,我也要去得克薩斯州。 我摸了摸口袋。 “鉆石還在。” 注:得克薩斯州在八十年代的美國治安極差,有犯罪天堂之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