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永靖縣所發生的一連串殺人案件,至現在已有十個人死於非命,還有一個人受槍傷住在醫院裡,這十死一傷的背後,肯定有一樁更骯臟更隱蔽的我們現在還不知道的罪惡在發展。罪犯總是自作聰明,心存僥幸,自以為得計。但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他們終久逃不脫法律對他們的製裁!對目前我們尚不清楚的事實,我不便作太多的表述,我隻講講案件偵破的進展情況。”江平凡沉靜地講述著,會場頓時嚴肅起來。 “我先從五月一日長假第一天的一起馬路邊無名屍案件說起。五月一日早上,在永新公路支線靠近南梁村的路段上,發現一具無名屍體,是南梁村一個叫做王鎖的老漢發現的。我們檢查了現場,死者男性,大約四十來歲,身高一米六六,微胖、謝頂。當時的結論是交通逃逸事故,死者是被行駛中的車輛撞死的,死後又被肇事車輛拖地行駛數百米,路麵上有拖行過的痕跡,所以受害者麵部肌肉全被磨掉,無法辨認死者麵目,也不知肇事車輛是個什麼車。 “我們在現場仔細看過,死者緊靠路邊,在離死者二百米的路段上,也沒有發現緊急剎車的痕跡。說明肇事車是輛小型車,不是拉貨的半掛之類的大車。如果要是大型車輛,他在發現撞人後會緊急剎車,而且一般拖行死者一二百米,剎車痕跡是很明顯的。從車轍印以及兩輪之間的距離,我們判定,肇事車是一輛小型號的車。 “這樣問題就來了,也就是說死者是被一輛小型車輛撞死的。但是,他被小型車拖行數百米,這被拖行的是一個人,小車司機不可能不知道,既然知道了,為什麼還要拖數百米遠呢?再說,死者是掛在什麼地方被拖行的,死者緊靠路邊,小型車上哪個部位可以掛著一個人而緊靠路邊拖行,最適合的位置是車門,這就不能不引起我的懷疑。我想,他是怎麼掛在車門上的?最合理的解釋是,死者原本就坐在那輛車上的,他是被人從車上推下來的,他被推出車門後,腳被夾在車門裡了,身子就被拖行了一百來米。 當然,當時隻是我自己的懷疑,我沒有告訴任何人。 我在死者的後背衣服上看見了血跡,我讓汪槿妍仔細照了照片,我當時還不能確定我的判斷是否對,但我當時覺得後背上那片血跡確是有點奇怪。但是,我現在不奇怪了,那是那個開車的人弄上去的。 當時,車上的另一個人,將受害人打死了,他將死者推了車門,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車門夾住了死者的腳,他就趁勢繼續開車,將死者拖行了一段路。他正好可以將死者毀容,讓人認不出來。所以,他又殘忍地將死者腦袋翻了一個身,繼續拖行,直到全部毀容。目的達到後,他下了車,抓住死者的後背,把死者拋在路上。所以血印留在死者的後背上。這也不是兇手疏忽大意,而是由於事情倉促,他也來不及多想,隻是順手行事而已。 後來,我和汪槿妍又去停屍房看過一次,我看見死者的左腳有夾出的傷痕,初步證實的我想法是對的。 那麼我們就可以順著這個思路繼續分析。 死者和殺人兇手是熟人,殺人者蓄謀已久。可是他為什麼要將死者毀容呢,很顯然,他不想讓人知道死者究竟是誰,這樣就充分說明死者不是本地人,而且,極可能是單身。如果是本地人或者有家室的人,公安局發一個認屍啟事,很快就能知道死者是誰,似無嚴重毀容這種必要。 從死者穿的工作服可以看出,死者是個煤礦工人,而本縣小型煤窯,為避免事故之後諸多麻煩,一般不用本地工人,這和我們的分析是吻合的。 而我說的,死者背後的血跡,有點奇怪,但究竟奇怪在什麼地方,我當時沒有想通,且待我們後邊再說。” 聽到江平凡這樣分析,在座的人交頭接耳。 座中有人問道:“這麼說,五一交通肇事逃逸案是個假案了?準確地說,應該是一個故意殺人的刑事案件了?” “是的!”江平凡肯定地說。 “那麼請問,殺人兇手究竟是誰?你們目前是不是應該有個比較清晰的眉目了?能不能給我們一個肯定答復?” “我可以馬上給大家一個滿意的答復,但不是現在。等我說完以後接下來的幾個案件的一些細節和蹊蹺之處,我們自然就會知道殺人兇手是誰。這個所謂的交通肇事案是和以後發生的連環殺人案緊緊相聯係著的,說的更準確一點,它就是我縣連環殺人案的開端。” 有人默默點頭。 “好吧,我們可以繼續分析,”江平凡說。 “再從五月三日的旅館謀殺案說起。 五月三日早上六點鐘,汾都旅館清潔女工王春花上班時發現另一女工鞏細蓮被人殺死在其住處317房間。接到報案,我們刑偵科於六點二十分趕到現場。死者鞏細蓮是睡在她自己的床上被人殺死的,她睡的位置偏右,左邊半空,說明有人曾跟她睡在一起,經檢查,死者當晚跟人發生過性關係。死者左胸口處有一寬約三厘米的傷口,是一種特製的軍用匕首刺傷的,匕首的刀刃直達心臟,受害人當即斃命,沒有痛苦和掙紮過的跡象。被子上有一大片被血跡浸染了,細心者可以發現,這是兇手拔刀時害怕血液飛濺,用被子捂住血口造成的。可見兇手是一個殺人老手。 “在現場檢查的時候,我們發現了一些線索,首先是床底下的拖鞋。床底下亂扔著兩隻拖鞋,一隻拖鞋底上有血跡,靠窗的地上有個帶血的拖鞋印與之吻合。拖鞋是鞏細蓮平時穿著的,就是旅館為客人們準備的那種拖鞋。我們可以這樣斷定,兇手殺死被害人是在一瞬間完成的,這我們可以從屍檢中得到證明,血沒有一下子流到地上。這就是說,如果殺人兇手就是被害人的同床者的話,那他為什麼要穿著被害人的拖鞋行兇呢,這樣做方便嗎?而且非要等到血流到地上沾在拖鞋上才肯離開嗎?結論是,拖鞋上沾血是後來的事。 “其次是,我們又發現桌子上的工作服,工作服上也有血跡,但不是噴濺上的。這就怪了,工作服原來是掛在衣架上的,現在它跑到桌子上來了,而且我們在窗簾上也發現了血跡,是從工作服上的血跡蹭上去的。這說明有人穿著這件工作服在兇案發生之後到過現場,但決不是行兇者。這一切都表明,被害人被殺死之後,又有一個人到了現場,這個人穿著被害人的拖鞋和工作服。這個人是誰呢?我們隻有一種推斷,他隻可能是那個與被害人同床的人。這個同床者因為某種原因出去過一會,究竟是什麼原因呢,我們將在下麵說到。正是在同床者出去的這段時間裡,殺人者趁虛而入,將被害人殺死了。 “在317斜對門304有一個旅客,此人五十多歲年紀,此人在兇案發生後的當天早上退房走了。我們檢查了他的房間,房間裡乾乾凈凈,整整齊齊,被褥就根本沒有動過,表明此人一個晚上沒有睡覺。我們沒有發現其它東西,隻在床頭櫃裡找出兩個白色的塑料食品袋。我聞了一下,有一股濃烈是腳汗臭味。我斷定此人正是殺人兇手無疑,塑料袋是他進入現場作案時用來包腳用的。殺人者害怕在現場留下腳印,但他沒有考慮到,包過腳的塑料袋,其腳汗臭味相當強烈,這比留下腳印更容易判斷行兇者的身份。 “重要的是,我們必須首先找到那個與受害人同床的人,但這個同床者究竟是什麼人呢?我們在室內拖鞋上發現了煤屑,又在旅館墻上發現了六指血印。這就是那個與受害人同床的人留下的。我們現在姑且就把這個人稱為六指。 “我將在下麵說出事實的真相: “事情還得先從五月一日晚上說起。 “五月一日晚上七點半,清潔女工王春花下班走了,另一女工鞏細蓮則繼續留在旅館工作,鞏細蓮晚上就在旅館住。晚上,賓館裡客人們都休息了,鞏細蓮像往常一樣,勞累了一天了,但她沒有休息,她在等一個人來。大約是十點多鐘,她從她住的賓館樓層通道另一端下去,到了第一層,第一層通道的這端平時是鎖著的,隻有她們倒垃圾的衛生人員有鑰匙。她開了這個通道的門,到了院子墻邊,墻邊上有一個後小門,小門外麵是街道,旁邊有個垃圾站。小門經常是鎖著的,隻有打掃衛生的清潔工有鑰匙。她開了這個後小門,放一個人進來。這個進來的人,就是我們剛才說的那個六指人。六指人是鞏細蓮的情人,他是來和鞏細蓮幽會的。這個人經常來往於旅館飯店,和一個旅館清潔工認識並發生關係,進而成為情人,這是件很平常的事。 當然,六指人究竟是如何進入賓館和鞏細蓮幽會的,我們隻是上麵那個猜想。是不是這樣,我們不得而知了,也許另一個清潔工王春花知道。 不管他們是不是事先商量好的,反正六指人從這個小門進入旅館,鞏細蓮把他讓回到自己的住室317房間藏起來。他們當然不願意讓人知道他們的事情,他是偷偷進來的。但是,六指不知道,有一個神秘的人正在他後頭跟蹤他。 “我們有理由相信,這個神秘的跟蹤者是一個半職業殺手,他受雇於人跟蹤六指並伺機將其殺死,至於受雇於何人,什麼原因和目的我們當時尚不清楚,我們隻知道這個神秘殺手在西北某個地方當過兵,他用的殺人工具是一把特製的軍用匕首,這種匕首隻有西北的軍隊裡使用過。神秘殺手發現了六指人的行蹤,並跟隨他來到汾都旅館,鞏細蓮將六指人藏在自己房間的事並沒有逃得過他的眼睛。這是一個殺死六指人的千載難逢的好時機,所以殺人者決定在這家旅館住下來以實施他的殺人計劃。他的住宿登記姓名叫呂存義,用的是假身份證,真正的呂存義是HEB省淶源縣鄉下一個身患嚴重哮喘病的快六十歲的老人,殺手的年齡頂多不過四十五歲,所以殺手是化了裝的。黑夜裡服務員沒有能認出他的本來麵目,為了選擇合適的房間以便於監視六指人,殺手選擇了317的斜對門304住了下來,他讓304房間的門開一條小縫,他就從門縫裡監視317的一舉一動,並等待時機。 “317的鞏細蓮和六指人渾然不知大難臨頭,他們大約在十二點左右入睡,他們將衣服全脫了,就睡在鞏細蓮床上同一個被窩裡。淩晨四點多的時候,六指人起來小解,(這就是我上麵說過的原因,過四十歲的男人大都有這種通病。)房間裡的燈雖然滅了,窗外微弱的燈光照在地上,屋內可以勉強視物。因為對門就是廁所,六指人沒打算穿衣服,但他怕著涼,他下地後趿了鞏細蓮的拖鞋,走向門前,順手從衣架上拿下鞏細蓮的工件服披在自己身上,並把鞏細蓮的工作帽也戴在頭上,然後開門上廁所去了。 “我們在事件發生後詢問過另一個清潔工王春花。她向我們證實,她第二天進門後的第一件事就是穿上她的工作服,她說鞏細蓮是個愛整潔的人,工作服總是掛在裡邊自己的掛衣服的地方,而我們現場看到的卻是,那件工作服放在裡邊的桌子上,而且上麵沾了血跡。工作帽也扔在桌子上。所以,我們確信,六指人穿了鞏細蓮的工作服,戴了鞏細蓮的工作帽。 “好了,我們接著說。住在斜對門的神秘住客一直在等待時機,密切注視這邊的動向。也許是他聽見了門響,就著門外樓道裡微弱的燈光,他又從門縫中看見了身穿工作服頭戴工作帽的六指人出門的背影。但他認錯人了,他誤以為這個上廁所的人是鞏細蓮,他要下手的對象此時正在317酣睡,而317的門這時是虛掩著的,這正是他實施殺人計劃的絕好時機,豈能錯過。於是,他就在這時竄進了317房間,他是光著腳進來的,為了避免留下痕跡,他的腳已事先用塑料食品袋包起來了,特製匕首就持在他的手中,進入317時甚至沒有發出一點聲響,即使有點聲響也不礙事,睡在床上的鞏細蓮會以為在她身邊活動著的是他的情人,所以,當兇手走近身邊向她舉起屠刀的時候,她仍流連在甜蜜的睡意裡。她就這樣不明不白地走上黃泉之路,結束了她的生命。好在她沒有覺出痛苦就離開了這個隻會給她帶來煩惱的世界。行兇者是個老練的殺手,他照準心窩一刀製命,之後他用被子捂住血口將匕首拔出。這一連串的動作是在一個極短的時間內完成的,之後,兇手很快離開作案現場,悄然退回到自己的房間。他仍將317的房門虛掩,一切如初。 “六指人解完手回到317,起初他可能沒有發現什麼異常,他回到房間,也沒有將鞏細蓮的工作服放回原處,而是穿著工作服回到他和鞏細蓮睡著的床前,轉身脫下工作服,將工作服放在床頭的桌子上,然後又要鉆進被窩裡。他脫工作服的時候,鞏細蓮的鮮血已經從床上流到地下,所以他的一隻拖鞋上沾了血跡,工作服上也沾了床頭的血跡,找書苑www.zhaoshuyuan.com 他轉身的時候,又將工作服上的血跡蹭在窗簾上。 “六指人當然很快發現了鞏細蓮已經死亡,而且,他立即就意識到了自己的危險,兇手殺錯了人,殺人者的目的是他,此地不能久留,無論是死者還是那個殺手,都對他不利。他當時是什麼反應,我們隻知大概,就是雖然驚慌卻也鎮靜。接下來的事是這樣,六指人當即決定馬上離開現場,至於鞏細蓮是否有救,他根本想都沒想。鞏細蓮隻是掙他的錢,他們之間並沒有過其它的或者諸如感情上的約束。 “六指人多次來過這家旅店,對那裡的情況比較熟悉。他很快穿好衣服,悄然走出317,並將房門關好。他不敢走前臺樓梯,她從三樓通道另一端走下一樓,樓內靜悄悄,此時大約淩晨四點鐘,旅館尚未開門,工作人員正在睡覺。 而一樓這端的門是鎖著的。他清楚這裡的情況,因為天熱,通道的窗子是開著的。他就從通道的窗臺上跳到院子裡,院子裡也沒有碰到什麼人,旅館裡的工作人員並不關心院子裡有什麼響聲。翻過墻頭就是大街,就這樣六指人很順利地爬上墻頭逃離了現場,但是,慌亂之中,他將自己的六指手印留在了旅館院子的墻上。” 會議室裡,人們都鬆了一口氣,互相對視著,點頭表示同意江平凡的分析。 “至於六指人為什麼不從後小門出去,是因為後小門對著的那邊的樓門已經鎖了,後小門也鎖了,他進來的時候,有鞏細蓮帶著,可以不通過前臺進入鞏細蓮的宿舍,出去的時候要鞏細蓮開了那邊的樓門送他才能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