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典儀官(1 / 1)

奪王者 斯伐洛克 917 字 2024-03-17

“王”從不自由。“法”屬貴族;“禮”歸權臣;“威”從教會;唯一的“權”隻在“王”想或能拉攏誰。   起初為了打破這種局麵,梅布斯堡二世聯合法倫斯主教發動了“聖戰”以討伐蘭福親王和馮爾賽倫家族。最後以二世退位,法倫斯“瀆神”而終。其後,親王以黨係鞏權;馮爾賽倫家族壟斷了魔法;教會不得涉政;“王”可由王室支係繼承。   因此,每當新王登基,便是親王獨大。淩駕三派之上。直至納格爾三世聯合斯蒂芬·馮爾賽倫製造了“僭越”事件,才逼迫親王成立“都鐸會”。都鐸會設十二人司法,自此,無黨係者皆尋馮爾賽倫庇佑。平民投教會門下。   至梅倫朝下,親王因帕爾與蘭迪·馮爾賽倫各退一步,立“典儀官”,廢“都鐸會”。本位為“禮”,代價為允許教會入政。同年,立公學,普及全國。次年,萊茵多思親王宣布“王權至上”以限權臣。自此,除教會“衛理軍”外,局勢定型。   “王”為權主,統帥騎士階級;親王與典儀官同起坐;教會擔任緩沖帶,以影響力為主。公學司“理”,至於外交,由馮爾賽倫家族和卡文迪許王室共同負責。   典儀官即製衡者,造勢者。   但,總有人想打破局麵。   “天啟”克萊門德登基,時年十三。   ——————————————————————————————————————————   “安思萊德,你要把笑容掛在臉上。現在把他們帶到王都才是當務之急。”   “那你呢?菲利克斯長老?”   “我會在適當時機出現,我騙過你嗎?”   “不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