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回阿萊姆報仇雪恨,楊端和威名遠揚(1 / 1)

外傳楊端和傳(下)   書接上一回。話說阿萊姆無意中接受了老嫗臨死前傳授的靈力,這股功力極其強橫,帶了很強的魔氣,在她身體裡沖撞,令她寢食難安。為了化解這股霸道的靈力,她獨自在穀底定居下來,餓了采果捕魚,無聊了逗弄被她弄瞎的那些野狼解悶。   那些狼瞎了眼,覓食不方便,沒幾月就餓死了一大半。隻有幾隻頑強地活了下來,還生了狼崽。   阿萊姆在無聊之時,就一邊逗弄狼崽解悶,一邊研讀老嫗留下的那本小冊子。這小冊子也不知道是什麼材料製成,像紙又不是紙,破破爛爛的,裡麵寫滿了鬼畫符一般的文字,看起來像是華文。她是夷人,夷人是不懂華文的,所以她看不懂這小冊子裡寫的是什麼。   隻是,這小冊子的作者不知道怎麼想的,或許預防讀這東西的人不識字,所以畫了不少小圖,標示修煉的法門。阿萊姆閑得無事,每天就靠琢磨這小冊子打發時間。   隨著時間流逝,她漸漸發現,按照小冊子上的小圖修煉,體內霸道的靈力竟然漸漸平靜下來,令她稍微舒坦一點。可是過了一陣,靈力又躁動起來,令她隻能不斷修煉。   就這樣,也不知道過了多久,反正日出日落幾百上千次後,終於有一天,她感覺自己體內那股總是橫沖直撞的靈氣被自己收服了,好像一隻綿羊一樣溫馴,聽她的指揮。這時,阿萊姆感到身體從來沒有過的輕盈和強壯,就算讓她登天攬月,好像也沒什麼不可能。   這時,她忽然心生一念。現在的自己,應該可以為家人復仇了。而這一刻,她已經等了好久了。於是,她逐個擁抱陪伴她多年的野狼。這些狼跟她久了,性情也都變得跟狗一樣溫順,令她看著討厭。她倒是喜歡這些狼的父母,當年惡狠狠地盯著自己的眼神。   畢竟,狗這種東西,隨處可見,隻會在人的周圍搖頭擺尾,有什麼稀罕?   告別陪伴她的野狼後,阿萊姆來到穀底巖壁邊上,抬頭望去。隻見頭頂上是高聳的巖壁,也不知道有多高,反正望不到當年她跌下來的山穀頂。管它多高呢,現在的她身負絕世魔功,根本不會把任何天險放在眼裡。   隻見她略微運功,渾身騰起一股黑霧。這股黑霧順著巖壁向上飄動,她就在黑霧間左右穿梭,騰拿挪移,不多時就爬上了山穀頂。   周圍的景色沒怎麼變,她依稀還記得,這裡是幾年前自己跌落的地方。然而,她早已不是當年那個弱質女子了。憑著記憶,她向著山寨奔去。   話說,當親戚在家裡見到她時,嚇得魂飛魄散,大喊:“鬼!鬼!鬼!”阿萊姆拉住對方,低聲道,“姨媽,是我,我沒死!”親戚過了好一陣才平靜下來。她本來以為她這個遠房侄女,早幾年就死在山穀裡了。誰知道,時隔五年,她竟然活著回來了!要不是親眼所見,自己還真以為見鬼了呢。   “姨媽,我妹妹呢?”阿萊姆問道,她還記得,自己有個親妹,藏在親戚家裡。   “哦,你妹妹啊,在鄰居家玩。我叫她去。”親戚連聲道。不多時,隻見一個女童蹦蹦跳跳地進屋來,一見到她,就用稚嫩的童音問道,“你就是姐姐嗎?”   阿萊姆定睛一看,隻見這女童四五歲上下,生得雪白粉嫩,頭頂豎著毛茸茸的大耳朵,有點像自己小時候的模樣。她於是心情激動,蹲下一把抱住女童。這時,女童伸出手來,摸了摸她的大耳朵。也許是血脈相通,兩人立刻確信了,對方就是自己多年不見的親姐妹。   阿萊姆還記得,上次見到自己這妹妹時,對方才滿月大,還在吃奶,什麼都不知道。如今時隔五年,已經能滿地跑了,令她怎麼能不激動呢?她抱著妹妹,顫聲問道,“妹妹,你現在叫什麼名字?”女童聽了,歪著頭想了一陣,吐出一個名字。也許是口齒不清,她隻聽見叫“吥嚕”什麼的,肯定是乳名,而不是大號。她又道,“姐姐來晚了,姐姐帶吥嚕回家去。”   吥嚕搖晃著小腦袋,好奇問道,“回家?吥嚕的家不就是這裡嗎?”   阿萊姆搖搖頭,心想,“妹妹是不知道,她的家才不在這裡呢!我要帶她回真正的家裡去!”   前寨主的三女兒,那個死剩種阿萊姆回來了!   沒兩天,這個消息就在寨子裡傳遍了。當然,首領坤達汗也知道了。然而,令他心煩的,才不是這個。自己以為死了好幾年的小妾,竟然活著回來了!五年前,自己確實垂涎過她的美色。可是,同權勢相比,美色又算得了什麼?真正令他心煩意亂的,是這女人復仇來了!聽線報,這女人不知道學了什麼本事,竟然把他的好幾名得力手下都乾掉了,令他有點自危。   這天晚上,月照當空,剛好是寨裡一年一度的祭天典禮,周圍幾個山寨的長老都會出席,順帶給自己這個首領獻上祝福。他想,那女人再怎麼不長眼,也不會挑這個時候來找茬吧?   然而,他萬萬沒想到,對方還真的來了。   隻見在偌大的會場上,聚集了數百寨民。人們像是見到什麼魔鬼一樣,自動往周圍閃開,讓出一條路。隻見一位個頭不高的女子,手裡拽著什麼東西,緩步從人們讓開的道上走過來。月光照在她的臉上,如同灑落一層銀霜,顯出她的天姿國色。然而,沒有誰敢在這張俏臉上多看。因為,這女人的五官如同噴火的熔爐,不停噴出濃烈的殺氣!   “來者何人,報上姓名來!”坤達汗硬著頭皮,大喝道。對方嫣然一笑,似乎聽到什麼可笑的話。這張可怕的臉,竟然會笑。周圍人心想。有的人以前認識她,但也想不通,她為啥會變成這樣。   “我?你應該知道,畢竟我們有過夫妻之實。”女子低聲道,她的聲音不大,卻字字如同重錘一樣,敲打在在場人們心中。“聽好了,滅你者,叫阿萊姆·格達習多·阿斯貝拉德!你應該記得,這名是誰。”   坤達汗當然記得,阿斯貝拉德是他乾掉的上代首領的姓氏。對方報上全名,目的明顯就是報仇來了!然而,自己畢竟是方圓百裡,最能打的男人,肯定不會在一個女流之輩麵前低頭。   “哼,好瘋的女人!來人!”坤達汗大喊,這時,眼前的阿萊姆將手中的物事扔了過來。他定睛一看,竟然是自己最能打的三兒子的首級,還帶著淋漓的鮮血!   “兒啊!你怎麼遭的毒手?”他不禁失聲哭道。對方似乎聽到什麼難以置信的話,頭頂的大耳朵聳了聳,道,“他是你兒子?無所謂了,反正很快,你們全家都能團聚。”這時,她的牙縫裡又蹦出幾個字,“在地府裡,黃泉路上也熱鬧。”   “好,你狠!”坤達汗抱著兒子的首級,對著麵前的女人喊道。“你想要什麼,說吧!”   “要什麼?”阿萊姆想了下,咧嘴笑道,“我現在以阿斯貝拉德的名義,向你發出首領挑戰,你敢接嗎?”此言一出,偌大個廣場靜了下來,鴉雀無聲。上座裡,各個山寨的長老們交換眼色,默不作聲。   說起來,夷人不像華人,他們的腦筋相對簡單,好勇尚武,誰拳頭硬,誰就是老大。所以,按照寨裡的傳統,首領肯定是最能打的人。而且,無論誰對首領發起挑戰,首領都不能回避。否則,會被寨民呲笑為沒膽的懦夫。所以,這女人吃準了這一點,才會在祭祀上,在眾人麵前對他發起挑戰。   坤達汗恨得咬牙切齒,但又無可奈何。如果是五年前,他還在巔峰狀態時,根本不會把個女流之輩放在眼裡。可是現在,自己已經垂垂老矣,對方又那麼古怪,勝負還真難說。然而,即使沒有必勝的把握,首領的尊嚴也令他不得不應戰。   這時,在場的眾人默契地退開一個圓,將中間的空地讓給他們。隻見他手一揮,從手下的手中接過他慣用的大刀。   這刀有一米多長,刀口斑駁不平,染著怎麼洗也洗不掉的血跡。就是這把刀,陪伴他經歷了多年血雨腥風,也沾過上代首領全家的鮮血。然而,這刀雖然可怕,他有的卻不隻這把刀。他略微運功,靈力催動,周圍眾人隨身攜帶的刀刃像是受到什麼力量牽引,紛紛浮到空中。   “哦,還是金武者,有兩下子嘛。”對方看著空中的刀刃,似乎見到什麼有趣的玩具,咧嘴笑了。坤達汗不理她,催動靈力,滿天的刀刃一齊向她砍去,封死了她的所有退路。   隻聽乒乒乓乓一陣脆響,上百把刀落在女人剛才的位置。普通人挨了這一下,不變肉泥才怪。可是,眾人定睛一看,刀刃叢中哪有什麼人影,隻有一絲黑霧,彌漫在地麵。   然後,隻聽鏘的一聲爆響,人影閃動,坤達汗的大刀擋下了女人手中彎刀的一擊。然後,兩人攻守互換,接連出手。可是,女人的速度實在太快。在旁人眼中,坤達汗似乎在同一團黑霧搏鬥,在砍空氣。   “首領,不會輸吧?”周圍圍觀的眾人裡,也有年紀不大的男童。在男童心中,這個來了一年多的新首領雖然長得兇,但是很能打,聽說他還打敗了前任首領,是自己的偶像。孩童們都不願自己的偶像失敗,正如沒人想看小怪獸打敗奧特曼一樣。   可惜,這次他們不得不失望了,畢竟這個世界裡,厲害的家夥從來都不是長得兇的家夥。很快,坤達汗就受了傷,隻見他退開幾步,捂著腰間的傷口。那裡,鮮血淋漓。   “嗬嗬,這麼快就不行了?真沒勁!”阿萊姆笑道,眼前這個令她咬牙切齒恨了好幾年的男人,她的丈夫,可不能輕易殺了。“你還有什麼能耐,盡管使出來,陪我玩玩。人死了,就沒機會使了。我還沒玩夠呢。”   坤達汗被她這話刺激了一下,隻見他怒喝一聲,靈氣催動,整個身體似乎都大了幾圈。地上的上百刀刃在他的靈力牽引下,又紛紛浮到空中,向阿萊姆砍來。   “哦,還有壓箱底的招數啊。”阿萊姆似乎毫不在意,嘴裡吐出兩個字,“有趣。”   隻見她身形一動,又消失在黑霧間,周圍的兵刃照舊砍了個空。然後,隻聽當的一聲悶響,她的彎刀結結實實地砍在坤達汗的大刀上,旁邊的明眼人都能看出,她是故意這麼做的。因為,坤達汗受傷後又使出絕活,消耗巨大,已經沒有餘力擋下她的招數了。   隻聽嗑啦啦的裂響,也不知道阿萊姆這招使的勁力有多大,反正坤達汗的大刀吃了一擊後,竟然從中裂開,斷成兩截。然後,阿萊姆輕輕鬆鬆,就把坤達汗拿刀的右臂給砍了下來。   “啊啊啊啊!”坤達汗吃疼,左手捂著手臂斷口處,大聲哀嚎。這聲音,十分淒慘,回蕩在廣場上,令人膽寒。   “叫啊,使勁叫!”這時,阿萊姆似乎嫌對方的慘叫不夠大,又接連揮出兩刀,把對方的雙腿砍了下來。“再大聲點!”   坤達汗沒了腿的支撐,身體滾落到地上,如同一段木樁,在自己的血泊中滾啊滾的,模樣十分淒慘。這時,阿萊姆走上前,踢了他一腳,又順手揮出一刀,把對方僅剩的左臂也砍了下來。   這時,坤達汗似乎已經沒力氣喊叫了,他在地上滾了一圈,惡狠狠地瞪著阿萊姆,咬牙切齒地道:“你,好狠毒!”他一輩子隻知道男人心狠,萬萬沒想到,女人狠起來,竟然比自己更狠。   “哦?你滅我全家幾十口時,就不狠毒了?”阿萊姆見眼前的對手不叫了,似乎玩膩了,揮手一刀把對方的首級削了下來,還不忘唾一句道,“無趣,我還以為你能撐久點。”   這時,旁邊上座裡觀戰的長老站起來,顫聲宣布,“遵古訓,阿萊姆獲勝!”這時,在場數百人一起跪拜,口中念道,“恭迎新主!我主大量!”   “哦?這麼說,我是新首領了?”阿萊姆隻是為報仇而來,她對於這個首領寶座,興趣並不大。不過,按照古訓,她在挑戰中乾掉了前首領,那這個新首領的寶座,她是坐也得坐,不坐也得坐。她突然想起,做了首領,也是有點好處的。於是她拍拍手,朗聲道,“好吧,你們認我是首領,那我就下我的第一個命令了。”她頓了一下,又道,“給我把前任首領的全家綁來,一個不留!”   這時,在場有急於立功,或是以前就與阿萊姆交好的寨民,紛紛站起來,沖進首領屋子。隻聽一陣雞飛狗跳的哭喊後,沒多久,家眷幾十人就被寨民們綁了,押到廣場上來。隻見這些家眷,男女老少都有,上有白發老人,下有學步的孩童。阿萊姆看在眼裡,忽然想到自己那個妹妹。妹妹現在不知道在乾嘛?夜深了,大概睡覺了。   這時,她走到跪下的家眷旁邊,一邊望著坤達汗的無頭屍身,一邊低聲道,“華人有句話怎麼說來著?君子一言駟馬難追。我說過,要讓你全家在黃泉路上團聚,就要讓你闔家團聚,不然,你孤身一人走在路上,多寂寞呀。”話音剛落,隻見她出手如風,幾十個首級幾乎是在同時滾落,腔子裡的血如同噴泉似的,染紅了整個廣場,如同血海,十分恐怖。   而她,矗立在血海中,笑得花枝亂顫。   誰也不知道,她的心中想的是,自己以及這個坤達汗全家滅門的慘劇,無非不就是因為各個山寨各自為政,才會互相仇恨、殺戮。如今自己做了首領,如果能統一天下的夷民,以後應該不會再發生這樣的慘劇了吧?   正是:   說要滅你全家門,不得留你半兒郎   世人皆道男兒狠,誰知不及絕情娘   從那天以後,她率領寨民,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以鐵血手段接連征服了附近好多寨子,被方圓千裡的夷人部落奉為共主。華夷有別,自古華人都不理會夷人的糾紛,所以沒什麼華人知道她。   然而在夷人的世界裡,早就沒人敢叫她的本名“阿萊姆”了,人們心驚膽戰地給她冠了新名,叫做“千寨血王”。對了,這個名頭用華人的語言來說,好像叫“楊端和”。為什麼叫這個名,誰也說不清,大概是紀念以前的什麼華人吧,已經延續幾百年很多代了。   隻是這一代的楊端和,性情十分古怪,似乎閨中寂寞,每征服一個山寨,總要大肆搜捕俊男,征到她的閨中侍寢。而且,也不知道她什麼功夫厲害,這些侍寢的俊男都命不長。長則一月,短則一周,都變了人乾似的屍骸,被手下從她的閨中拖出來,埋葬。所以,在夷人的男士中漸漸流傳一句嚇人的笑話,叫做,血王要你去陪她。   每日一練:話說華夏歷史上有兩個小國,一個叫吳國,國王叫夫差。一個叫越國,國王叫勾踐。兩國互相仇恨,長期打來打去,互有勝敗。後來,吳國強大起來,把越國打敗了。勾踐做了舔狗,自己奉夫差為主公,還把自己老婆送去吳王宮,給人家做妾。這是何等的奇恥大辱!常人受這辱,估計氣不過,早自殺了!   然而這個勾踐並非常人,十年臥薪嘗膽,勵精圖治,終於在十年後打敗了夫差。後來,夫差苦苦哀求,饒他一命,願意學勾踐當年那樣,君為臣來妻為妾。而勾踐不為所動,怕他也學自己來個“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一個字,殺!於是兩國的仇怨,終於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