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1)

淪世:鴛鴦湖 Schnecke 3309 字 2024-03-17

林滿花醒過來的時間在第二天早上。   他一陣恍惚,坐在一輛車後座上。   他第一眼,看見了後退的高樓大廈。   “哥哥!”   林滿花叫出來,一隻手就摸到他後背。熟悉的溫度,是伍胥!   林滿花回頭看他,是驚喜,然後突然想到昏睡前的爭吵,他就不想說話,又變了臉色,一句話不想說。   林滿花轉頭,看見前麵坐著兩個男人,大叫道:“你們是誰?”   “你好呀,林滿花!”墨裡斯早就看見後視鏡裡,林滿花已經清醒,看著林滿花鬧情緒,“我是墨裡斯·梵卓,這個是維那托·曦太,我們是你哥的學長。”   維那托·曦太在前麵昏昏欲睡,強撐著精神。   這個時間太早了,維那托還沒有恢復過來。   雲霧繚繞,大清早上,路上還沒有什麼人。墨裡斯趁著沒有監控攝像頭,一直超速駕駛。   維那托聽見他這個回答,下意識去看伍胥。伍胥沒有反應,既不承認,也不否認。   墨裡斯嗬嗬一笑。   林滿花見伍胥這反應,也不知道這兩個人到底是不是,一臉糾結。   他們要去坐最早的飛機,原本是要直接回去學校的,也就是昨天晚上突然從那邊傳過來消息,挪威海有異動,任務等級非常高,需要他們過去看一下,他們迫不得已選擇了最早飛往挪威的航班。   他們離機場也不遠了,路越來越偏,周圍越來越寧靜。   維那托看見大橋的時候,坐直身體,墨裡斯也感覺不對,就連伍胥也反應過來。   太安靜了。   安靜到,連鳥鳴都消失了。   林滿花抿著唇,低頭不語。   墨裡斯對維那托道:“詩社的人來了嗎?”   維那托點頭。   吟遊詩社社長和副社長周圍都會有保護人員,以守衛安全。   墨裡斯加快了速度,上橋才發現,最大的危險不是路上,是那座橋。   狂風吹不開迷霧,大橋欄桿站著密密麻麻的禿鷲,用獵物的眼神看著行駛的黑色雷克薩斯。   濃霧中,已經清晰可見,一張木椅子上坐著男人,左手握著的劍已經半出鞘,泛著令人恐懼的寒光。   另一個靠背後的男人玩著飛刀,兩把刀在手上極速旋轉,普通人看見都會為他擔心。   墨裡斯選擇停車,維那托遞給了他一把長刀。   林滿花忍不住問:“他們是誰,來乾什麼?”   “丹珠巴桑和路易,來殺我和維那托的敵人。”   墨裡斯說完推開門下車,拔劍出鞘。   路易麵向他們,說:“我還記得你被割破喉嚨的樣子,非常好看呢。”   “喂喂,這裡可是法治社會,殺人是會被抓起來的。”墨裡斯把刀鞘扔到引擎蓋上。   “放心,這裡就是黃河,丹珠巴桑會把你們切成小塊扔下去的,沒有人會知道。”   八大君王之一、常年被囚困在印度尼西亞爪哇島的雷電君王,因雷電之力每天接受上天判罰,在雷電給予力量的同時,也獲得了無盡的痛苦,他左右的侍臣丹珠巴桑和奉儀路易號稱“最強之刃”,現在就是來殺他們的。   “太感謝了,計劃聽起來不錯,能借我用用嘛?”   墨裡斯持劍,飛快殺過去,殘影撕裂空氣,爆破風霧。   路易也不說廢話,左右手同時甩出飛刀,自身也速度上前,隻比飛刀落後一尺。   天上雷聲滾滾,他們自身擁有雷電君王賜予的龐大力量,沖出身體就會引發異象,閃電先一步出現。   炸雷的聲音中,兩把飛刀已經到了墨裡斯前麵,墨裡斯揮劍下去,一刀改變了一把飛刀的方向。   墨裡斯挑飛另一把飛刀,那刀飛出去,刺碎了大橋的圍欄。   路易伸出手,一把飛刀從迷霧中回到他手裡,去抵擋墨裡斯劈向他的長刀。   雷電不停,林滿花看著瘋狂的閃電,一道一道在大橋上留下黑色印子。   他們三個都下了車,墨裡斯和那個男人打鬥出的火花,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媲美閃電的火光,燦爛奪目。   維那托下車開始,視線就在那個男人那裡,他一直沒有動靜。   他的君主賜予了雷電之力,無法掌握的力量無時無刻迫害雷電君王座下所有人,包括君王自身。   閃電劈落的速度比路易更快,那把刀其實還在鞘中,但是蘊藏其中無與倫比的死亡氣息,時刻威懾他們四個人。   墨裡斯以求快速靠近丹珠巴桑,那個路易是他最大的絆腳石。作為雷電君王座下奉儀,路易的成長已經登峰造極。   上一次,丹珠巴桑和路易聯手,在巴黎的鐵塔下,午夜鐘聲敲響,割斷了的是墨裡斯的喉嚨。   他們是恐怖的惡鬼。   墨裡斯的實力比路易強,更何況路易是重傷在身,他在和墨裡斯交手之前,已經和吟遊詩社其他人刀劍相交。   路易的腹部被吟遊詩社的人捅穿,雷電之力支撐他到現在。他明白,丹珠巴桑沒有恢復完全之力,他必須拖住墨裡斯·梵卓。   路易知道,駐守在這裡的學生會和吟遊詩社的人肯定在看見天相後,馬上趕來支援。現在,中間的時間對於他們,對於墨裡斯他們,都是急迫的,路易和丹珠巴桑必須找到機會,帶走維那托。   思考的時間,分神的路易被墨裡斯抓住破綻,那把刀就要砍斷他的脖子。   真是一個記仇的男人,隻是割斷了他的喉嚨,就要被以相同的手段被報復回去。   路易倒退三步,手中兩把飛刀又甩出去,這一擊,目標不是墨裡斯,是車上其他的兩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