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科舉賄賂(1 / 1)

鹹平年間,河陰的百姓常德方舉報臨津縣尉任懿通過賄賂王欽若科舉及第,朝廷派人查案,一場尋找替罪羊的表演開始。   當初,任懿在科舉前住在僧侶仁雅屋裡,仁雅認識僧侶惠秦,惠秦又與負責科舉的王欽若關係很好,於是任懿與惠秦約定用三百五十兩白銀搞定王欽若。   惠秦來到王欽若府上,結果王欽若已在貢院,沒法出來,王若欽的妻子李氏就派家奴祁睿去貢院傳話,但貢院裡管理嚴格,祁睿的手臂上寫有任懿的名字,並把約定的二百五十兩告訴王欽若,少掉的一百兩被中間人惠秦準備私吞。   科舉到了第五場時,王欽若派祁睿去找任懿索取白銀,任懿沒有立刻給,科舉及第就回河陰了。仁雅就寫書到河陰,任懿就付了贓款。書到了常德方手裡,常德方直接告到負責律法的禦史中丞處,開始著手逮捕祁睿,並申請逮捕王欽若的下屬。   事情發展到這裡,不出意外的話就該出現意外了。王欽若眼看火要燒到自己身上,憑借皇帝寵幸的滔天權勢開始耍起手段。   任懿與王欽若的證據鏈條之間依次隔著仁雅、惠秦、王府的祁睿。惠秦到府上,接待他的是祁睿。王欽若並沒有直接見過惠秦,並且祁睿的編製在亳州,於是王欽若讓祁睿跑了,本人堅決否認祁睿在自己府裡,也不認識祁睿或者惠秦。官府也沒有抓到兩個僧人,所以隻剩下任懿一個孤證,中間關鍵的三人缺失在證據鏈上。   真宗任命邢昺、閻承翰等負責審問任懿,真宗的安排是故意給王欽若脫罪,因為邢昺、閻承翰等人都是向著王欽若。任懿也非常聰明,知道自己惹不起王欽若,隻說出部分事實,但一半的真話與欺騙沒有區別。   任懿首先提出妻子的哥哥張駕認識另一名考官洪湛,並一起造訪過洪湛,此時張駕已經去世,也就是此事隻有任懿與洪湛能互相對證,而此時洪湛還在陜西出公差沒有回來。種種巧合隻能說明審問的官員在背地指示任懿如何做,從而找到替罪羊幫王欽若脫罪。對於賄賂,任懿隻承認給了兩個僧侶,至於僧侶給了哪個考官就不得而知,關鍵是僧侶現在也找不到了。   等到洪湛回來時,他的罪已經定了,被削除官籍,流放儋州,王欽若啥事沒有。很多人都知道洪湛被冤枉,任懿當時考完第三場後洪湛才臨時替人當考官的,根本來不及受賄舞弊。官府到洪湛家查收贓款時發現並沒有,為了向上級交差竟然把洪湛從別人那借的白金器物充公,洪湛也死在了儋州。   漏洞百出的誣陷,人人都知道洪湛冤死,但人人都不敢發聲,因為王欽若的權勢,因為都知道這是皇帝的意思。   值得一提的是,沒過幾年,到了大中祥符年間,糊名法在省試中開始實行,糊名就是要把試卷卷首的考生姓名、籍貫和初定等第都要封住或者裁去,以防評卷官徇私作弊采用。造成洪湛冤案的是宋真宗,後來糊名法得以廣泛推行也是從宋真宗開始。   自古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宋真宗在被立為皇太子前,洪湛等人請立許王趙元僖,宋太宗一怒之下把他們都貶官到五嶺以南地區,洪湛自此算是上了宋真宗的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