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履新職智肅緹騎 收人心巧引雙典(1 / 1)

蘭陵奇夢 竹橋客2 4273 字 2024-03-17

卻說正德十六年(1521)三月,尚無子嗣的明武宗朱厚照病故,他的表弟、年僅十五歲的朱厚熜離開湖北安陸赴京登基,改元嘉靖,做了皇上。原興王府武職人員依例調入錦衣衛,其中,作為王府儀衛司典仗的陸鬆尤得皇恩眷顧,升為錦衣衛副千戶,個中緣由不言自明。   十二歲的陸炳隨家進京後,自然不能再隨意進出皇宮大內,與昔日的“王兄”朝夕相處了,但他牢記“王兄”叮囑,終日刻苦習文練武,必要憑一己之力搏取功名與前程。朱厚熜也沒忘記這位“一奶同胞”的好兄弟,閑暇時會召進宮來在偏殿相聚,問候奶娘身體,聊聊家常,詢問學業進展,賞賜一頓餐飯。這種恩典雖然稀少,但也足使敏感、穎悟的陸炳領會其中殷望之深意而感激涕零,發誓要成為身懷文韜武略的經世致用之材,以報皇上知遇之恩。   這種“磨劍之功”用了十一年光陰,嘉靖十一年(1532年),陸炳考中武進士,授錦衣衛副千戶,開始有了報答皇上的機會。   錦衣衛是由親軍都尉府與儀鸞司改置而來,最初職責是負責皇帝儀仗和侍衛,繼而發展為直接替皇上搜集軍政情報和偵察、逮捕、審問危及皇權者的機構,可逮捕任何人,包括皇親國戚,並進行不公開審訊。其首領稱錦衣衛指揮使,由皇帝親信武將擔任並直接向皇帝負責。簡言之,它是由皇上直接掌握的武裝強力機構。   京城錦衣衛地處皇城西側大時雍坊內的西江米巷,其中專門負責偵緝刑事的機構是南、北鎮撫司。北鎮撫司於洪武十五年(1382年)添設,專理皇帝欽定案件,設詔獄,可自行逮捕、刑訊、處決欽犯,不必經過一般司法機構。憲宗成化年間又增鑄北鎮撫司印信,一切刑獄專呈皇帝,毋須經錦衣衛指揮使轉達,使北鎮撫司成為皇帝直轄的司法機構。鎮撫司下設五個衛所,各級統領官分別稱千戶、百戶、總旗、小旗,軍士稱校尉、力士。而陸炳任職伊始,便擔任了鎮撫司副統領官要職,專門負責執掌錦衣緹騎。他心中明白,這種安排肯定是皇上對自己的高度信任和栽培與歷練所使然。自己絕需盡職盡責而為之,切不可掉以輕心。   緹騎專司偵查刺探,舉凡危害皇權、擾亂社會、破壞秩序、盜搶命案等情形皆在其偵緝追捕之列。但因其以皇權為靠山,行事辦案無人敢問,更無人敢管,導致以權謀私、圖財枉法現象泛濫成災,“有盜經出首幸免,故令多引平民以充數者;有括家囊為盜贓,挾市豪以為證者;有潛構圖書,懷挾偽批,用妖言假印之律相誣陷者;或姓名相類,朦朧見收;父訴子孝,坐以忤逆。所以被訪之家,諺稱為剗,毒害可知矣!”(注1)故當今聖上即位之初即興革弊之舉,裁撤錦衣衛校旗三萬一千八百餘人。這固然是為了排除異己、安插親信之所必需,但也不無剪除濫莠、整肅紀綱之用意。皇上就曾專門下旨諭戒緝事官校:“惟察不軌、妖言、人命、強盜重事,他詞訟及在外州縣事毋相與。”(注2)這就明確界定了緹騎職責範圍,要求其收斂氣焰,勿擾民生。陸炳將此確定為一以貫之的行動信條。   但他上任後卻做出一種平庸、懦弱的“阿鬥”姿態來,對同僚不冷不熱,對下屬不親不近,對職守不聞不問,整日在自己公廨中一待,連個動靜都聽不見。這起初未免讓鎮撫司上下人等摸不著頭腦,覺得此人有些古怪,接觸時都加著小心。等日子長了還是如此,人們便在心裡掂量,這種平庸和懦弱八成就是此人的真實“斤兩”吧?!許多人都知道他父親是陸鬆,但跟著皇上從王府衛隊轉到錦衣衛的人很多,像朱宸、駱安、王佐、陳寅等歷任錦衣衛首領都是皇上在安陸興王府時的舊部。所以,以這種關係進來混的人不在少數,沒什麼稀奇。唯一值得一提的是他身上多了個武進士的光環,可有才氣不一定有能力,弄不好也隻是個中看不中用的樣子貨,“銀樣鑞槍頭”罷了!   於是,兩個多月後,人們便對陸炳的存在漠然視之,各自原來乾什麼還是乾什麼去了。哪知忽有一天,陸炳將所有小旗以上官佐召到南鎮撫司大堂,並令軍士將院門關閉。   他臉上帶著淡淡的笑容,邁著輕盈而略有些跳躍的“仙鶴”步伐在下屬們近前走來走去。人們看著這位“阿鬥”式上司,不知他“葫蘆裡到底賣的是什麼藥”。   走了兩趟他停下來,轉身麵對大家,微笑著用不太大的聲音開口說道:“……陸某初來乍到,未免業務生疏。所以,今日煩勞諸位前來,是想求教一、二,還望諸位不吝賜教。”   人們目光集中在他身上,都不作聲。   陸炳的目光落到他正前方那個中等個的連鬢胡子男人臉上,他離那人不到一米遠:“許大遷許百戶,請教一下:‘打樁’的意思是什麼呀?”   那許百戶聽到陸炳一句話便點到緊關切要處,心裡不禁“咯噔”猛跳一下,但臉上則是一付恭順而懵懂的神態:“回稟大人,下官不太明白您說的話。”   陸炳笑意仍存:“不太明白?——《緹騎守則》會背嗎?”   “回稟大人,下官會背!”   “背來聽聽,請大聲一點。”   “遵命!”許百戶挺直身子,朗聲背誦起來:“凡緝事,必行賄受賄有人,現貨有贓,獲贓有地,謂之‘四角全’,而後打入事件。有一不全不敢行,恐反坐也。”   “嗯,背得不錯。”陸炳笑著點點頭,說道:“那我再問一遍:‘打樁’究竟是什麼意思?”   許百戶為難萬分地說道:“陸大人,這、這‘打樁’是什麼意思,下官實在是不明白呀!”   陸炳的臉上變成了冷笑,這笑容與他鷹隼般銳利的目光結合起來,簡直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不明白?可是你昨天傍晚在宣武門外荒廢的寺廟裡乾的不就是‘打樁’的勾當嗎?!——來人,把許大千打入牢房,聽候審訊!”   立刻沖上來兩個校尉,扭住許大千往外走,他邊走邊掙紮著連呼“冤枉”。   原來,陸炳行事思慮縝密,頗有心計。他知道緹騎中的不法之徒乃奸巧圓滑之輩,明查難獲成效,便定下欲擒故縱的暗訪之計,先示人以懦弱無能之態,令不法者放鬆警惕,故態復萌,然後再查獲證據。父親在錦衣衛有幾個多年老友,陸炳向他們表明整肅隊伍的心跡,並進而了解了許多內幕,掌握了不法之徒大部分情況,這才開始“收網捕魚”。他所說的“打樁”是緹騎辦案中不法行為的一種,即抓到人後不回衙門,而是找個荒僻之所毒打威逼,勒索財物。   當下陸炳把目光收回到其他人身上,人們紛紛低頭躲閃,神色慌亂。陸炳臉上又恢復了起初的笑容,仍用不大的聲音說道:“……我想,明白‘打樁’之意的還大有人在吧?哪一位能屈尊說明一下?”   人們的頭垂得更低了。   陸炳的語氣變得嚴肅起來:“外麵都知道,我們是替皇上辦事的。因此,無論哪個乾了‘打樁’之類的勾當,丟的可都是聖上的臉麵!犯下的可都是大不敬的死罪!”   大堂裡靜得連掉下根針都能聽得到。   陸炳緩和一下態度,而後說道:“……為處理好此事,我想和諸位先重溫兩個典故。諸位當中如有了解的,也可替我來講。第一個是‘馮諼焚券市義’之典。”   話音未落便有人應聲說道:“此典下官能講!”   陸炳循聲望去,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見是第一排左邊第一人,便笑道:“嗷,你姓何名孟春,字德培,欽州人氏,現為試百戶之職。對嗎?”   那人答道:“一點不錯!陸大人博識強記,下官佩服!”   其他人聽了暗想:這貌似“阿鬥”的人暗下功夫,看來已把我等的底細都摸去了!那些心理有鬼的禁不住冷汗就順著脊梁溝流下來。   隻聽陸炳說道:“德培呀,你就給兄弟們講講吧。”   德培道:“馮諼是孟嘗君的食客,他替孟嘗君收債,卻擅自以孟嘗君的名義把債券合同燒毀了,欠債的人非常感激。孟嘗君問馮諼為何這樣做,馮諼說:‘您讓我用討債得到的錢給您買最缺少的東西。我看您富可敵國,所缺的就是民心,我這樣做就替您買到了民心。’後來孟嘗君失勢回鄉,果然受到了民眾的熱烈歡迎。”   “嗯,講得言簡意賅,非常不錯!”陸炳滿意地連連點頭。   “陸大人,您要講的第二個典故是什麼呢?”德培有些得意,便主動問道。   “第二個是‘楚莊王絕纓之宴’。”   德培忙道:“回稟大人,這個典故下官也能講!”   “哈哈哈……”陸炳開心大笑起來:“看來呀,今後我要讓你多乾些文案上的差事了!”欲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注1:引自《明史》卷九十五《刑法誌三》,隆慶初年給事中歐陽一敬奏折。剗,音“CHAN,三聲”,“鏟除”之意。   注2:引自《明史》卷九十五《刑法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