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帝俊崛起,以封神奪取了最高權力(1 / 1)

帝俊封神   上古時代,東王公繼承盤古正統,卻以霸道治理世間。帝俊位尊於東王公,又是昊天的第一次具象,以封神奪取了最高權力。   再世應龍曾建議帝俊采取家長製度的模式,治理仙凡世間。   帝俊在天界論道,說神祇代表自然規則,為什麼?   神祇區分為自然神祇與社會神祇,兩類神的邏輯是怎樣的?   帝俊封神封了哪些主神、輔神、異獸於神獸呢?   盤古曾經選擇暴力統治凡間   人類的發展史,是一部戰爭與暴力史。歷史發展的過程中,社會有選擇仁德之治的,也有選擇王霸之治的,兩者都曾有成功的,也都不能長久。兩者都存在著其各自的局限性和短板。   君主以理服人則是王道,君主以武力製服他人則是霸道。王道是一種“仁政”和“德治”之道,也就是以仁愛和德行為原則,對人民進行治理的方式。核心思想是“仁者愛人,仁者為民”。東王公和帝俊在上古時代分別選擇了兩個不同的治理理念,曾一時之間難分勝負,為什麼最後是帝俊取勝了?   在遠古時期,世界充斥著強大的魔神,它們本能地以破壞和掠奪為生存,威脅著宇宙的和諧和眾生的安寧。盤古開天辟地的過程中,深感這種惡劣局勢的嚴重性,他明白如果不采取堅決的行動,整個宇宙將會被永久性摧毀。為了守護宇宙的秩序和保護眾生的安全,盤古果斷決定選擇暴力統治世界。   開天辟地的億萬年裡,盤古開始了一場曠日持久的艱苦的鬥爭,他與那些邪惡的魔神、惡獸展開了激烈的戰爭。他利用自己無窮的力量和智慧,不斷擊敗和消滅這些魔神,並將他們封印在了遠古的禁地中。這樣,世界上的惡劣勢力大為削弱,宇宙回歸了相對的和平與秩序。   然而,盤古的本意並不是選擇暴力永久統治寰宇。他深知暴力隻是一種臨時的手段,而非終極目的。在戰勝了魔神之後,他立即展開了一項崇高的工程,建立第一套天庭的規範,以重建宇宙的秩序和平衡,治理世間。   盤古的選擇出於對宇宙與眾生的保護和拯救的責任感,以及他對邪惡勢力的近乎零容忍。盡管暴力是艱難而不可避免的手段,但他始終心懷善意和建設美好的願景。他的努力和犧牲最終化解了魔神的威脅,恢復了宇宙的秩序和和平,但他的暴力統治也遺留了巨大的風險。   盤古的暴力統治時期,也有不少的魔神和神靈從盤古的武力之下逃脫了,它們被稱為盤古的遺民,盤古遺民與盤古巨人族是敵對的勢力,它們逐漸聚集形成了魔族勢力。魔族以暴力攫取天地元炁滋養自身,掠奪自然資源謀求發展壯大,不照顧其他人的利益,終究不可持續。   傳說,在HEN省桐柏山一帶,盤古氏族起源於數萬年之前的遠古時代名門望族,這就是盤古巨人族群。他們出生就是部落首領的繼承人身材魁梧,力大無窮,可以舉起巨大的石斧。他們雖使用暴力統治人間,也鎮守人間,阻擋盤古遺民民群體的侵略。   霸權和暴力無法長久地統治世間,東王公為什麼選擇延續霸權?或許有三大原因。一是他的地位較帝俊低,沒有其父親的權威和崇高地位;二是他沒有自己一整套完整、成熟的政治理念,沒有自己能夠掌握的更優選擇;三是他的上位借助極少數高層的勢力,僅維護了極少數政治團體(現代稱呼政治資本與金融資本團體)的利益。追求少數人利益的最大化,而與多數人沖突的本質,他調和不好。   帝俊是昊天的第一次具象,昊天掌握了宇宙一切的自然規則和人文規範。他的思維雖受時代發展的局限,但更能把握政治的平衡。   再世應龍吉對東王公暴力集團勢力發起巨大沖擊遭遇失敗後,直麵了非常殘酷的後果,鬼族和魔族妻子背叛他,幾個孩子先後在戰爭與背叛中被殺害。他心灰意冷,對於世間的責任仍在。當然,德治也好,王道也罷,終究是“人治”,時世所限。他反思,德治王道不足以實現長治久安,因為人性與私利永恒,因為人治的天然短板。   幾千年後的世間,神龍被迫與白頭雕的爭鬥,各自會采取怎樣的策略?   再世應龍曾建議帝俊采取類似於家長式的威權,以有德的長者身份治世,有家族規範做類似於法律規範的運行,而不是純粹選擇柔和的或暴力的方式。既有確定的規範運行,使得每個人能夠預判因果,又有類似於家庭般的和睦與框架,再加上有德長者的居間調和。長者或擁有威權,但權力的根源是維護整體利益,必須有德者而居,德由家規定義由家庭成員評價。   帝俊很贊賞吉的觀點,但他搖了搖頭。“你說的不錯,但你可知道,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與意識形態?”“我們當前的客觀歷史進程的存在,支撐不了你的設想,因此,你如此努力,如此犧牲,尚且不能成功!”   再世應龍吉點了點頭……   許久之後,吉開口道“原來,我們也隻是歷史的過客,我們都會被歷史湮滅。”沉默一會兒之後,又說“歷史才是神啊,歷史的呈現就是客觀的神。”   帝俊說,“最終,每一任舊神都會滅亡,也會新生,以新神繼續。”   帝俊始終明白,他隻是一時的,他隻是當時的。   吉建議,帝俊開啟論道,籠絡和培養了自己的勢力。論道中,帝俊說出他的預言,神靈終將會毀滅,毀滅之日也是重生之時,神將永續。   帝俊對吉說,“人終歸會滅神,但神也會永存。神隻能是自然大道,宇宙規則,人文規範的神則是對其反映。人會迎我們回來的。”帝俊論道,神祇應是一切自然規則的代表   首先,什麼是真神吶?   真正的神隻應是宇宙規則的集合,隻能是客觀的真理。它們本身無善無惡,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無對無錯,無真無假。它沒有自己的情感,它沒有價值觀的體現,它隻是一個客觀的存在,它冰冷冰冷。天若有情天亦老……   對錯、善惡、真假是人文規範的定義和需求,如果神本身具有了這些概念,那麼掌握神祇代言身份的人類極少數便將社會和自然發展固定在一個歷史階段,可能阻礙社會獲得任何對歷史有推動價值的進展。中國古代歷史便是如此,除非一次徹底的暴力運動將其打破,羅剎國向東五萬裡的國度是否也將麵臨同樣的困境。他們的神是誰?   任何宗教和神學都解釋不完善其自身理論。人文規範所包含的真理都有其前提,不同於客觀真理,也不存在絕對對錯。這意味著,人文規範下的每一句論斷都存在自相矛盾的可能性,因而無法成為神的表達。或者說,它隻能成為一個較短的歷史階段神的表達,這個表達都存在致命的矛盾點。如果我們使用其理論的矛攻擊其理論的盾,可能證偽其論斷,哪有資格為神?   打一個不是特別恰當的比方。上古官爺辦案,四兄弟繼承亡故父親的一隻貓,“法院”已經判決了每個人各有四條貓腿,共有一個貓身。既然是上古“法院”的判決,那麼判決具有“對世性”,意思是對所有人都有效。可是,一天貓的一條腿受傷了,這條腿的兒子為它包紮。冬天,貓在火堆旁烤火燒著了,貓跑到鄰居家引發了火災。   那麼,是引發火災那條貓腿的主人對火災負責,還是另外三條貓腿的主人對火災負責,或者四個兒子都該對火災負責呢?一定各說各話各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