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墓碑(1 / 1)

在諾裡這個並不出名的村子中,哈維斯家的房子總是那樣的顯眼,那樣穩壓其它房屋一頭。每當人們在田地裡乾活,在草場裡放羊,更多則是聚在街上閑聊或者堆在酒館裡買醉時,他們有事沒事總會下意識地往西北麵瞧上一眼,心裡閃過一個想法說著:“噢,那房子可真漂亮。”也許這樣的藝術風格對不怎麼想見世麵的諾裡人來說確實有些超前,但倘若放出評選,讓他們隨心所欲地挑那麼一個過得去眼的地方來代表諾裡,那除去經常舉辦酒宴的那塊打麥場,大家能想到的大概也隻有那座別致,莊嚴的“哈維斯之屋”,對,就是老伊戈和小諾維爾居住的那個地方。   伊戈其實並不想要這樣的房屋。與他對外人的說法不同,諾維爾從小聽到的版本一直都是伊戈年輕時的那些好友專門為他建造了這房子。諾維爾當然也曾好奇地問過他,既然不喜歡,為什麼還是任憑他們建完?這樣子費錢費力呀。而伊戈回想起此事,反倒被氣得樂了起來:“你以為怎樣?那些家夥知道不喜歡才蓋的,還不是為了隔應我。唉,誰讓我是個魔法天賦都沒有的普通人呢?都是些沒心沒肺的家夥們……”   每到這時,他便變得格外慈祥,拍拍諾維爾的頭,兩人一起坐在小板凳上,在略顯空曠的屋子裡聽他講自己年輕時的故事,昏黃的燭光映在他們專注認真的臉上,打個盹的工夫,夜晚就悄悄過去了。   也許是伊戈嫌麻煩,又或許是他真的不喜歡這屋子,最終他們並沒有住進這裡,而是把庫房拆了,在空地上又建了一個小得多的屋子。即使這樣,對僅僅兩個人來說,房子依舊缺少那種使人心安的擁擠,溫馨的味道要淡上許多。   至於旁邊那棟被大家連連贊嘆的“哈維斯之屋”,伊戈原想把它用在村子的活動上,比如人們結婚的慶典,比如節日時的宴會,然而向往自由與不被拘束的人們並不領情,他們還是更喜歡那塊臨時清空的大空地,享受著搭建臺子、張羅慶祝的過程,陶醉在外麵炎熱的空氣與聒噪的風中,諾裡豐饒的土地和美酒給予人們奔放的做派與日夜買醉的底氣,他們自然也不願與之分割;從另一個角度說,諾裡人平日的生活就沒什麼變化與新意,他們也更加習慣這種永不改變的狀態,並不希望這方麵被永久地固定在那個冷冰冰的房子裡。也許也有些不好意思的因素在其中,但在民風淳樸的鄉鎮裡,最多去上一兩次,大家就會迅速習慣,再沒什麼矜持。   實在無奈,伊戈隻好大材小用,把它當作了倉庫,平時用不上的雜物有的沒的便扔在裡麵。偶爾有見過世麵的人會說那地方活像個銀行,模子仿照古卡米亞的建築風格,呈凸字形的房屋外壁全刷得潔白,在陽光的照射下格外得顯眼,四周用寬大的條紋白柱圍成綿延的長廊,園林就圍著廊柱而建,伊戈常在裡麵修剪花草,然而隻靠他一個人卻總是捉襟見肘,剪下一塊,長起一片。屋頂最不同尋常,分成相依的三塊,像有意作弄一般,都給搞成了尖尖的塔頂,紅黃藍漸進的顏色後來被伊戈統一搞成了深紅色,怪誕就隻剩下莊重了。   時至今日,乳白的外墻早已變色,微黃的樣子反倒給這不滿三十歲的建築平添了一股厚重的歷史感,園子也早已沒人侍弄,草長得比人高,隻勉強用石磚保留著人通行的小道。人們有時會嫌浪費,於是美其名曰把用不上的東西叫做雜物,等雜物放成了垃圾,再把它們丟掉便理所當然了。伊戈對這房子也許也是這樣的想法,雖然不喜歡,也得等著它自己腐爛,可有時也罵罵咧咧地去鎮上叫人來修葺,實在說不清什麼理。然而走進歷史終究是被寫在萬物規則裡的,堆放於其中的雜物如今就等待著和落魄的房子一同被遺忘。   倒也不盡然,至少對幾年前的諾維爾來說,它還是相當有存在感的。在孩子們的眼中,被丟棄在此宣告無期徒刑的監牢卻藏著無盡的樂趣等待著挖掘。他和羅伊在其間的煙塵穿梭,把閣樓翻找出的釘耙與修建園林用的剪子當作武器對戰,掏出幾桶沒有用盡的顏料四處揮霍搗蛋,哪怕一個紙箱都能為他們提供許多圈養小動物的幻想,還有更多其它數不盡的小物件,在大人眼中已經沒了用處,對當時年齡尚小的孩子們實在新奇得很,也許隻是一顆大些的螺絲釘都可以被當作陀螺玩上一整天,於是雜物在不同人的手中又可以熠熠生輝,綻放出活力的光亮。   但他,總共活了十五年七個月零八天的諾維爾很快就要成年,那兒時的寶庫不知何時便再未去過,青春正盛的年紀裡連關於它的回憶都未曾擁有,“哈維斯之屋”便又空虛下來,靜靜等待著時間的安排。   此時,與安戈勒斯分別後的諾維爾順著小道,一路上偷偷摸摸地向家的方向趕去。一段時間後,他終於看見那段埋著深色紋理的柵欄,井字形的欄桿歪歪斜斜地立在那裡,劃著邊界的職責,告訴著村民:前麵就是哈維斯家,跨進來,和伊戈一起舉杯。他又邁過其間一個缺口,那缺口還隱隱有著邊框的模型,曾經也發揮著院門的作用,隻是來的人太多,木製的門總歸是不夠堅固,修過幾次後便被伊戈乾脆拆掉,“反正誰來了我們都得讓他進來不是?”他是這樣說著,諾維爾當然也沒什麼異議。   像往常一樣,伊戈半躺在門前的藤椅上懶洋洋地感受著陽光的溫暖——那藤椅是用森林裡的粗藤編製,藤心作底,藤皮相互纏紮成一節一節,牢固得很,用了幾年都還結實,靠起來也愈發舒服。而此時太陽已經轉過正午的影子,斜斜地對著人,顯出了些許頹勢,這讓他不得不把藤椅搬起,追著太陽到了庭院的正中央。看見諾維爾進來,他又輕輕地抬了下眼皮,隨口關心道:“回來了?跑去哪了,羅伊前一段時間——得有一個小時——來找過你。”   “羅伊,我一會兒就去找他。哈,你今天怎麼沒喝酒?”   和諾裡的大多數人一樣,伊戈每日無酒不歡,隻是喝的相當講究。每到這樣的悠閑時光裡,他便在旁邊的桌子上放半瓶酒,一口一口抿著;吃飯時喝的也不多,他覺得這樣影響胃口,自己可還有些好菜沒吃呢,不過頓頓也要有,留個杯底,開胃連帶著解膩一並溶在酒裡了;其他時間可不節製,有客人來時、參加宴會時、去酒館和人或聽人吹牛時,他總不吝嗇酒量,要被人輪著敬兩番才肯罷休,這樣喝竟也不醉,隻臉色有些發紅,實在是海量。   他自己就有一個大酒窖,平時就拿這些招待客人。村子裡的酒館酒不夠時,也來向他借好些酒,伊戈都很爽快地答應,從不關心還不還的問題。而唯獨在這方麵他對自己的小家夥管得很嚴,“喝酒誤事。”他說,“我現在又沒什麼事乾,而且你還沒成年。”那時諾維爾才十三四歲,正是叛逆的年紀,當然不服,於是經常偷偷溜進去,很多時候都被逮個正著。   有一次不知怎的,窖裡突然有了老鼠,禍害了許多名貴的酒,它們倒也沒喝醉倒在架子上,大概跑回洞裡愜意酣睡去了。隻是苦了諾維爾,因為有前科的緣故,被伊戈當作兇手痛罵一頓,吃了不少委屈。他自然不服氣,極力辯解那些挖開的口子絕不是自己的嫁禍,若非如此,他又何必隻挑包裝不怎麼好的呢?   然而的確缺乏決定性的證據,諾維爾便借了斯姆家的貓,想著把罪犯繩之以法。可一切總不會太順利,由於之前無良老鼠的鋪張浪費,酒窖的地上處處是紅色的液體,酒味彌散在空氣中,刺激到了這隻兇猛的黑貓,讓它上躥下跳地發起瘋來,又把窖子弄了個天翻地覆。理所當然的,他又挨了一頓臭罵。   直到後來村子裡的其它人家也鬧了鼠害,伊戈才終於知道錯怪了諾維爾,他表現得很後悔,背地裡念叨著自己老糊塗了,隻是在明麵上終究張不開口來道歉,好在諾維爾也不再提它,這件事便不了了之了。   聽到諾維爾剛才的疑問,伊戈神情復雜地往南邊望了一眼——那是村子的墓地所在,他嘆了口氣:“艾伯特家的孩子,瓊斯,今天就五十歲了。”   諾維爾表現得並不意外:“他還沒回來嗎?那確實該立墓碑了。”伊戈點點頭表示了認同,轉過身進屋子去換衣服了。   “那我去找羅伊了,你記得多穿點衣服。”其實今天很暖和,是難得的好天氣,隻不過他一開始在龍背上冷壞了,這才下意識提醒了伊戈。   羅伊是諾維爾從小一起長大的朋友,今年二月份就已成年。村子裡其他孩子大都少年心性,和諾維爾的關係也就時好時壞,總處在磕磕絆絆的狀態,有時還會吵架甚至是打起來,不過他們兩人的情誼一直都相當穩固。他今天依舊穿著那套亞麻衣服,脖梗很粗,下巴上掛著一圈粗硬的胡須,頭發很硬,但又奇怪的蜷曲在皮膚上,胳膊比常人長些,麵部有點粗糙,嘴唇也有一點厚,像是乾裂的樣子,眼睛大而細長,鼻子是最普通的那種,最多大一些。他沒有肚子,看起來卻壯實敦厚的很,整個人有些早熟的風氣,隻是臉上時常帶著些不知所措的神情。羅伊處理事情時總是猶猶豫豫,有時當然希望聽聽諾維爾的意見,然而諾維爾也不願意承擔做決定的責任,因此往往隻是盡力給出建議。羅伊也很不辜負,總是選擇不是那麼好的那一個,他自己倒沒什麼後悔,至少現在還沒有,畢竟生活還是太安逸了些,無論結果如何,他都總能有底氣為自己的堅持買單。   看著羅伊明明手裡拿著信封,卻依舊站在大路邊上,諾維爾貓著腰悄悄走到他的背後,想要嚇唬嚇唬他,沒事找事一樣看看他受驚的樣子。然而也許習慣了,羅伊很快便恢復了過來,“諾維爾!你回來了,去哪了?”   嚇唬失敗,穿著襯衣的少年倒也不顯失落,而是笑瞇瞇地回道:“不提這個。誒,你明明取到了信,怎麼還站在這兒?不會是在等人吧?”   簡單的話語,羅伊卻瞬間慌張起來:“我.....等你呀,除了村口,額,你也不好找對吧?”言罷,還沒等諾維爾開口,他又趕忙說道:“我是幫安德菲太太取信,你知道的,她腿腳不太好。”   諾裡雖然富足,但頗有世外桃源的風範,體現在郵政方麵則是村子沒有收信點,寄來的信件往往隻能送到最近的坎普鎮,而每月的來信往往又不多,因此鎮裡的部門也沒有必要專門讓郵遞員跑上一趟。村民們一般都願意等著它們攢一攢,誰有事到鎮上回來時順路取了便是,最終這習慣慢慢也就流傳了下來。   曾經有人覺得這太過延時,試圖開發每兩日的往返服務,隻是到最後也就隻剩下他一個人還在堅持每兩天取一次信。那段時間的諾裡人是不必在意信件何時到達,何時取出的。不過後來那人老死,被大家葬在了南邊的墓地,這無私造福村民的業務便中斷了,村民們還適應了好一段時間才恢復到原先隨緣取信的狀態——據說那人的獨子在外麵有了急事,命運也似乎有意作弄,那個凜冬之月剛好下了經年難遇的大雪,道路堵塞,村裡便沒什麼人有動力去鎮上,信件滯留了整整一個月,到那封求助信終於被取出時,一同傳來的還有政府的死亡通知。   而現在,將進有十幾個人堵在村口的大路上看著信件一封封地被取出,又懷著欣喜被交給它的主人。他們中其實至少有一半不需要取信,誰讓諾裡人太閑了呢,閑到這樣的熱鬧也能湊一湊。   在路的另一邊,諾維爾也滿懷好奇地看到尖鼻子皮普站在那兒對人們講些什麼,而他的兄弟粗脖子皮普則與哈夫犬一起趕著一群羊和牛犢從另一條開滿鮮花的小路回去,惹得花瓣紛飛。   村子不小,人也很多,大家又都不怎麼會取名,因此簡單的名字總有好幾個,人們為了區分便用特征來二次命名,尖鼻子皮普和粗脖子皮普就屬於其中的典範,還有一個皮普,因為實在沒什麼特征,五官、身材都一等一的普通,所以幸運地保全了名字——反正總共才隻有三個皮普。而湯姆在村子裡則很泛濫,人們不得不用一些事物來命名,比如湯姆的家裡種著一棵楊樹,人們就叫他楊樹湯姆,湯姆的門前有一條小溪,人們就叫他溪水湯姆;湯姆的兒子叫小湯姆,小湯姆的兒子則被叫做小小湯姆。小小湯姆鬱鬱不得誌,到老了人們都還在叫他小小湯姆。   拉著羅伊,諾維爾往前一湊,就站在人堆的後麵聽尖鼻子皮普繪聲繪色地說著:“對,那小牛犢子不聽話,可千萬別帶出去,老實了一小會就亂竄,帶著羊羔也瞎鬧,那條狗,哼,吃乾飯的,動都不敢動......安頓好沒兩個小時呢,又像這樣鬧了一次,哎呦,累死人......”   人群也七嘴八舌地附和著,“是啊,最近羊不老實。”“隔一段時間就發一次癲。”“今年這叫什麼事......”   諾維爾也興致勃勃地聽著,絲毫沒有自己就是罪魁禍首的自覺性。過了一會,他好像想起什麼,拉了拉羅伊的胳膊問道:“對了,差點又忘了,老忘事,一定是被,嗯,傳染了。你二月份不是就成年了嗎,怎麼還沒走?”   這算是當地的習俗,諾裡人雖然生活安逸,但也不想因此限製了孩子們的方向。於是每個已經成年的孩子都要出去走上一遭,去多遠多近都沒關係,另一片大陸可以,隻在坎普待著都行,但就是不能賴在諾裡。最少要待滿兩年,那時剛好十八歲,算作真正的成年了,這古怪的習俗就被當作成年的儀式由一代代人所堅持著。若是沒有完成,那麼不管你多大年紀,在人們的眼中永遠都隻能是小孩子——自然也不能喝酒。   這麼做的理由也很充分,孩子們在諾裡呆久了,難免和大人們的想法一致,由於安逸的慣性會自然而然認為自己並不向往外麵的世界。通過外力讓他們在外麵待上兩年,有助於他們認清自己的真實想法,自由選擇人生的道路。而且,這習俗也能幫助比較封閉的諾裡不至與時代脫節,回到村裡的年輕人會把那些新潮的東西一並帶回來,當然了,也許還會帶一個美麗的姑娘來共度餘生。也有不願回來的,那人們也會發自真心地祝福他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並且隨時歡迎他回家。   至於過了五十歲還沒有回來的,不管人是否還活著,大家便要為他立一塊墓碑,伊戈常常告訴諾維爾,這樣做不是為了忘卻,而是為了更好的留念。到了五十歲那一天,和他一起長大的孩子們當然也老了,而十六歲出走,年輕人們自然不會有人記得他,再不把碑立起來,記得那個人、記得諾裡有過這麼一個人的人們就要全部入土了。沒有墓碑,人不在諾裡,也沒有人記得,那他大概就要被出生的村子給殘忍遺忘了——誰都不希望不是?況且老人們也相信即使年老,隻要還能走得動道的,一定是想被葬在諾裡的,他們可不願意自己的童年玩伴回來時因為沒有位置而悲傷。   今天老人們又聚起來,就是因為瓊斯·艾伯特,在五十年前的這一天出生在了諾裡。   而隨著時代的推移,這習俗往往隻被用來要求男孩們,卻不對女孩們做約束,這一方麵是因為絕大部分出去的女孩子最終都會選擇回來,另一方麵則是女孩們走在路上實在不讓人放心,被犯罪的事例相當多,何況有時風餐露宿爬冰臥雪的艱險也的確不太適合她們。隻是這樣做也導致村子的男女比例似乎有些失衡。兩三百年前一夫多妻製依然盛行時還沒什麼問題,後來新一批的男孩們——那時女孩們很少被要求出去了——帶回了新的思想,對自己娶了幾個妻子的同伴們變得頗為不齒,這樣的人一多,夫妻平等、一夫一妻的思潮漸漸也就成了新的規製。好在附近還有個鎮子,交通也逐漸便利,因此一切還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諾裡的女孩們其實不被限製出行,隻是被建議與人同行——畢竟以往的悲劇實在讓人心痛。   對於羅伊,他雖然已經成年,但到底不想一個人離開,那未免太孤獨,因此想等諾維爾成年一起離開,這更讓他安心。而這恰好也是諾維爾所希望的,兩個人,多有意思。他知道對方的想法,此刻隻是隨口一問,真正的話題則要滑向路邊的少女,薇薇安。羅伊喜歡她,諾維爾確定得很。   薇薇安剛剛才拿到自家的信,那來自她的哥哥。她哥哥如今二十歲了,在外麵一直沒有回來,但每個月都會往家裡寄信,偶爾也給妹妹寄些新奇的小玩意,從首飾到糖果什麼都有。她的五官不算突出,隻有櫻桃般小巧的嘴唇生的好看,皮膚也水嫩。她長得不矮,但也許是身材的原因,看起來有些小。薇薇安的性格很小心,雖然也大聲和別人說話,但每次說完一句話後都會用極小的聲音又悄悄重復上一遍,像是在審視自己說的究竟怎麼樣。若是她覺得說的不好,那接下來的聲音一定小上許多,慢慢就有退出話題的風險了。薇薇安是很喜歡看書的,內向的她甚至為此經常跑來找伊戈借書,通常都是諾維爾把她領到書房介紹一番,之後任由她挑選。每次她都最多隻借一本,保存得一絲不損,連半點書頁都不會蜷縮。而每當薇薇安來還書時,伊戈就極力讓她順便再挑上一本帶走,否則在一段時間內她是一定不好意思再借的。   早上或是半下午的時間裡,人們總能在那棵古木下找到薇薇安,看見她捧著一本書專注地讀著,樹木為她帶來遮蔽,微風為她翻開書頁,陽光灑下一片光明的世界,倚靠著幾百年的紋理,花香、蟬鳴、落葉交疊而來,這時的她沉靜、淡雅,偏偏給人一種想要嗬護的美感。她的身上也因此摻雜著樹木與自然的氣息,有一股淡淡的香氣,好聞極了。   羅伊常在這時癡癡看著她,而薇薇安竟也從未發覺。她自己也明白在這裡讀書實在舒服,隻是老人們上午與傍晚都成堆聚在這裡,見到來往的人便總喜歡不帶惡意地點評上一番。若非的確讓人不自在,她當然恨不得一整天都呆在那裡。   在民風淳樸的諾裡其實少有她這樣的性格,因了這樣的例子,諾維爾也逐漸認同了些性格來源於先天的說法,以為塑造的多與少才是後天的職責了。   不出所料,羅伊果然說起了薇薇安的事,再三逼問下,他終於支支吾吾地說著:“今天,今天肯定會有晚宴,我想和薇薇安聊一會。”   “是想表白吧,你怎麼騙得了我?欸,我也沒經驗啊,好吧好吧,想一想......”   這時的太陽仍舊有力,村口的氣氛仍舊熱烈,樹木的嫩芽在枝頭發顫,清新的空氣繞著人們打旋,大家還在聽尖鼻子皮普講述他的不幸遭遇,而另一些人拆開了信封就著光芒當場看起了信,諾維爾與羅伊兩個人蹲在一旁,熱火朝天地討論著晚上的話題,陽光照耀在這群少年的身上,透過滴著汗水的皮膚爆發著無限的活力,時間就這樣一分一秒地追隨著花香的斜影而消散......   一輪斜日掛在遠天,被雲層遮擋的它短暫露出了真正麵目,像枚入油的蛋黃一樣翻湧在遠天,薄紅的雲霧縷縷飄散。晚霞並不明麗,有些悶悶的,使人總感覺莫名的悵惘。月亮還保持著如雲的淡薄,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預備著灑下銀白的月光。   諾裡南邊的墓地並不怎麼陰森,反而山清水秀,倒像度假的好地方。大地被染成橘黃色,許多墓碑整整齊齊地安放在這裡,幾隻鳥,有烏鴉也有畫眉,趁著日暮發出清亮的叫聲,在曠野上傳得極遠。許多老人站在一塊新立的墓碑前,衣著整潔,神情肅穆,那墓碑上隻寫了一句話:   他從諾裡來,諾裡永遠等著他,永遠記得他——瓊斯·艾伯特,我們的親人、朋友與長輩。   站在遠處的山崗上,諾維爾靜靜看著眼前的一幕,被這場景感染,淡淡的惆悵憋在胸口,讓人有些喘不過氣。   他心裡明白這種讓所有人都自覺嚴肅下來的魔力叫作死亡。沒人願意接受死亡,自己、朋友又或是親人的,可他們卻忍不住回味那感覺。而無論以怎樣的方式,死亡又總是神聖的,它對生物有種奇妙的使人眩目的吸引力,人們的思緒在提及它時會禁不住地遲滯,每當回想起它,大腦也下意識地不斷慢放起模擬的片段,把臆想的現實放在自己眼前。好像一切答案匯聚在這裡,驅使著人們到此尋找真理;又好像人的確從那裡得到所有的解脫,終於能有權利自私地撇下一切,逃避這些隻要還活著便一定無解的問題:金錢、愛情、故鄉——哪怕是死亡本身。   將晚的雲霧透發出橘紅的光散,映照在諾維爾俊秀的臉上,癢癢的,那時他還不理解這種情緒究竟從何而來,隻是憑借前人的兩個詞語——一個叫故鄉,一個叫死亡——胡亂思索著。於是久久地站在那裡,任憑風刮亂身上的棱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