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中華文明的深層邏輯(二)(1 / 1)

佃農理論上是按照一定比例繳納地租。但實際上在各種壓迫之下,佃農往往要欠下債務,每年的收獲繳納地租和高利貸後甚至不夠一家人基本的生活所需,所謂按比例分成並不現實。歷史上也絕少有佃戶通過積累自己翻身成自耕農的例子。   另外很多人認為中國古代是小農經濟。小農經濟?男耕女織歲月靜好?怎麼可能。也許在王朝初年有大量的小農經濟,但是自耕農的抗風險能力極低。旱、澇、蝗三災基本就會讓小農破產。如果再加上地方豪強的種種手段,被兼並是無法避免的。所以我認為中國古代從來不是什麼小農經濟。小農經濟也不可能支撐得起那麼多人口過百萬的城市。   直到1960年左右,西方開始有一些學者提出了西方世界周期律的概念,總結從荷蘭、西班牙到英國、美國的盛衰,也就是我們國內前幾年吹噓的所謂“大國崛起”,說每隔一百多年就會換一個全球性的霸主。   問題是這些西方學者之前兩千年沒有這個周期律的意識,怎麼現在開始提了呢?因為從荷蘭到美國這段歷史正是資本主義在西方的歷史。   因此沒有資本主義,也就沒有周期律。   而這一切就是在公元前三百多年的那個下午,鹹陽宮外草長鶯飛,商鞅同學吃著火鍋唱著歌,一拍腦袋決定把土地分了開始的。   三、怪異文明   當然不可能是一拍腦袋決定了中華文明的命運。   商鞅變法實際上是戰國一係列變法的集大成者。   中國歷史上的每一次大分裂都會產生思想的碰撞,從而誕生偉大的變革。   商周之際,周公變法,用王權壓倒了神權,將天上神改為人間神,又用禮來約束王權。   漢末大分裂,北方的遊牧民族摧垮了世家大族的根基,唐代於是科舉取士,為宋代文官治國打下基礎。   唐末的大分裂,經過元朝,到明朝帶來了內閣製的重大變化,從此皇權獨尊,肇極於清朝。   商鞅變法的許多超前設計簡直是難以想象。   比如廢除世卿世祿,實行軍功爵。也就是說哪怕秦王的兄弟姐妹,沒有軍功也不能封爵,而一介平民哪怕是個殺豬賣肉的,有了軍功一樣能當貴族,能分配到田地。   這是什麼?這是人人生而平等!人類文明史上第一個實現。   絕大部分文明直到近代也沒有能夠解決這個問題,比如英國的貴族,日本的華族,韓國的三星,印度的種姓還有美國的“藍血”。   階級流動的束縛一打開,誰最高興?當然是新興地主也就是農業資本家們。   你說超前麼?比如實行郡縣製。   皇帝之外,再無世襲的權力。   這裡多說一句吧,我認為人類文明的進步,就是世襲的東西越來越少。   因為世襲就是不平等,就是輸在起跑線上,就是拚爹。   奴隸社會世襲的是人格,封建社會世襲的是權力,而資本主義社會世襲的是財富,未來的共產主義社會將不會有任何世襲。   此處不展開講了。   英國是西方近代最早實行文官製度的國家,依然比商鞅晚了快兩千年。   郡縣製有什麼作用?就是方便資本流動啊。封建製的經濟是相互隔離的,甚至很多封建地主在各自領地上實行的稅法不同,貨幣都不同,資本流動不了,隻有郡縣製才能讓資本自由流動。   你說超前麼?   再比如統一度量衡。   這就更容易理解了,歐洲封建製度下,計量單位各有不同。但中國這種統一的大市場,你沒有統一的計量單位沒法做生意啊。現行的公製單位是直到18世紀隨著近代資本主義發展歐洲才確立下來的,為什麼近代才確立?之前乾嘛去了?   你說超前麼?   但這些並不是商鞅一個人的功勞,還是那句話,他的變法是春秋戰國一係列變法的集大成者,從更深層次來說,是春秋時期孔子一脈儒家思想的具體實踐。   秦國之所以迅速強盛,就是因為商鞅變法最為徹底。   前麵為什麼說羅馬和印度的土地買賣不夠徹底,就是因為他們缺少了相應的製度匹配。   商鞅在秦朝完成了最初的政治製度的設計,而隨後的漢朝則著重於經濟和思想層麵的設計。   漢武帝時代,以桑弘羊和董仲舒為代表的大政治家強力推動下,對上層建築全麵修改,確立了資本主義社會所需要的一係列重大的製度。   鹽鐵官營。掌握了經濟命脈,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讓大商人哪怕兼並再多的土地,也無法動搖國家根基。   為什麼後世歷代王朝都敢放開土地買賣這個口子?要知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允許土地兼並不怕傷害皇權麼?就是因為皇家直接控製了最關鍵的生產資源。   你說超前麼?   平準法。建立國家戰略儲備,用看得見的手來調節市場供需關係——這特麼是公元前一百年的製度你敢信?   你說超前麼?獨尊儒術。儒學現在被批判的厲害,那是因為真正把儒學和古代經濟放在一起研究的人少。   儒學壓根就不是為封建時代準備的。   儒學特麼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資本主義思想武器。   你從現在看覺得儒學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放在古代社會,儒學就是歐洲的三大思想運動,就是公元前的宗教改革、思想啟蒙、文藝復興,還要外加人權宣言。   一個是無神論。也就是人定勝天,強調人的作用而不是神的作用,打破了宗教的束縛。   二個是尊重知識。也就是重道統而輕血統,強調個人的努力而不是血緣的高貴,打破了血統的束縛。   三個是民為貴。也就是抑製君權,強調人民的作用,打破了封建君權的束縛。   四個是法治。也就是禮,強調王子犯法與民同罪,建立起權力的基本邊界。   五個是治史。重視史學,讓史書成為承載這套治理體係的工具,歷代王朝都不得不依照史書上昏君和明君的標準來規範自己的治理,這是什麼?這就是以史書形式存在的《社會契約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