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書說到,崔仁義老婆找到,大地主崔財主家要求賠償,也符合情理十分正常!因為人人都懂得欠債還錢的道理,如果崔明貴家有點良心的話,賠賞對方一些東西也就算了。沒成想那崔財主就不理這個茬!比如說他先是嘻嘻哈哈,說此事他根本不知道,接下來又陰鷙著臉說他不管!崔仁義又托人去說合,而崔老財就更硬起來了。結果他輸了理還不低頭、不認錯,而且還要憑堆耍起了“滾刀肉!”並說:“讓他們家賠償是不可能的!”說到底就是不乾。誰都知道,他們崔家就象吸血鬼,長期都在喝窮人的血,尤其是他崔明貴又是個,地地道道吃人肉,不吐人骨頭的家夥,也從不體恤窮人的難處。而這個事情就連村上的人,都已經看不過去了,大家都說崔財主家的做法不對!既然你孩子讓牛羊吃了別人的莊家,就應該進行賠償才是,要說這也是天經地一的事。 財主崔明貴卻不是這樣考慮的,他本來就是一害群之馬,他才不管其他人死活哩!而且也硬得很不怕得罪人,也就硬著頭皮不賠償。原來,他也明知道自己的兒子有錯,本是故意讓牛羊吃了別人家的麥子,心裡說我們禍害了又怎麼樣?就該你們倒黴!所以他才不理這個茬,好相禍害也是應該的。豈不知在背後他也是,有意縱容小兒子崔狼讓自家的牛羊,去吃人家的麥苗,崔仁義的老婆找他們家索賠,那崔財主又懷恨在心。為了泄私憤崔明貴又讓人,在夜間到對方麥田裡就連剩下的,麥茬子都給用鐮刀割了,就這樣他才覺得心裡解氣!實際上也是在拿別人家的生命開玩笑。 人們好說螞蚱急了蹦三蹦,兔子急了要咬人!崔仁義一家幾口也全是指望著,這二畝多地的麥子收成了活命呢!這一下可好先被牛羊給吃光了,接著人家夜裡又給全毀了,而且連一點麥茬都不給剩,真是欺人太甚了。如果麥季沒收成一家人還怎麼活?既然索賠協商不成沒有辦法,崔仁義就隻好合出來,與崔家大戶破上了,於是才把財主崔明貴告上了公堂。 大家都知道,縣令袁大人自幼出生在農村,他又是窮人家的孩子,從小就死了爹娘,起先跟著爺奶奶生活,自從兩位老去世後,姑媽和姨娘又把他接走養大成人,他很了解鄉下農村人的生活,也對窮人有著一種特別的感情,可說這也是他袁耀文的特質和屬性。再說他自小就是個有誌氣的孩子,很不好的家庭條件,不但沒有奪去他的誌向,反而卻堅定了他的理想和信念,所以,就勵練出了他的剛毅性格,做起事來就比較膽大心細。也就是說,凡是被他認準了的事,他就會毫不含糊地認真去做,明知山有虎,還偏往虎山行!甚至會一條道摸到黑,哪怕是碰得頭破血流,他都要堅持乾到底。 由於他長期在艱苦地生活中,磨煉出了一種鋼鐵般的意誌,故就有了擰折不彎的特點,比如說他小時候,在學習上就有股子鉆勁,十年寒窗裡就刻苦努力,所以,後來才出人投第考取了功名。如今二十來歲就當上文安縣令,可說也成熟老練了,做起事來就能掌握火喉與分寸,但是人還仍然年輕,也正為血氣方剛的時候,所以做事還不是那麼多穩重!比如有時頭腦一熱,就不計後果了。據說,在沒當考取功名以前,他就已經暗暗下過決心,這輩子不做官便罷,要是當了官,到時候就一定為民做主!要說這是一個人的秉性,也稱為是他的品行!所以他的本質是很好的。尤其在事非麵前愛憎分明,眼裡揉不進一點沙子,他的所想所做,就是要為天下百姓做事,立誌一輩子也決不會,與壞人同流合汙!正所謂鯽魚鯽魚一夥,鯰魚和鯰魚一窩,也許就是這個理吧!這就叫: 船家兒子會泅水,強盜後代要搶刧; 縣令自小苦出身,必然要向貧窮人。 縣官大老爺聽了告狀人崔仁義的訴說後,就不由得心頭火起,心中大怒!便把驚堂木一拍道:“呀呀呸!這還了得!真是無法無天了!像他崔明貴本為大戶人家,怎麼還要欺負窮人,也簡直是目無王法,他是不想讓人活啦”。接下來他又在心中暗想,冤有頭、債有主,朝廷既然命我來文安做官,我當一天和尚就要撞一天鐘,而且還需要把鐘撞響才是!反正,我也不管他崔明貴是崔命鬼,還是崔閻王,他的根子有多粗,後臺有多硬!你就是天王老子我也敢懲治你。因為王子犯法一律同罪,既然你敢胡作非為,老爺我就得秉公執法!換而言之,我豈能容你!換句話講,你若不犯罪咱們是,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現在你既然違了法,那就別怪本縣令不客氣了。 再說,人犯王法身無主,若不犯法誰怕誰家!今天你犯在我手裡,我不但要撥你的麵子!而且還要和你撕破臉皮,非得要你的好看不可。也就是說,我和你要打盆講盆,打罐講罐,也叫就事論事,非得懲辦你崔家不可!要不這世上那還有天理和正義!所以,我要給老百姓一個說法。同時,也是在還這位崔仁義,以及世人一個公道。袁大人想到此就令衙役王班頭,帶領一夥弟兄馬上去到大崔崗,要把崔財主的小兒子崔狼,給帶到縣裡來他要當堂審問。然而那老班頭和師爺就馬上勸道:“大人息怒!你要稍安勿躁!因為你來的時間還短,這其中還有很多內情,恐怕你是不知道的。” 縣令袁大人道:“還有什麼內情我不知道!難道還有更多的說頭?你們講可以出來讓我好好聽聽!我就不住這個邪了”。 那王班頭說:“那崔明貴本為員外,也很有勢力,別說在大崔崗,乃至咱們文安縣,他不光是有名的財主,而且也是咱們這裡的一霸!有人稱他崔豺狼,有人叫他崔命鬼,還有人說他是胎裡壞。據說是他在咱們文安縣,打個噴嚏就能起一陣狂風!也不光是財大氣粗,聽說他還有個表舅,是在宮裡當太監,所以他就常與京城裡的,大官們有牽連和常來往,也是誰都不敢惹他、碰他。前幾任大老爺知道他的底細,哪怕崔家的人犯了事,他們也是往開一麵,甚至遇事繞道走,有了矛盾即壓住,並且誰都不敢碰他,還要巴結不敢隨便挑他的刺。如果是招惹了他,就等於是引火燒身!我們勸您也是為了您好,千萬可不要捅他這個螞蜂窩!不然的話,就會讓你吃不了兜著走。” 袁大人聞聽則就來了氣,遂說道:“大明朝的江山一統,咱們吃的是米,講的是理,我就不信這個斜,他是老虎屁股摸不得。我既然身為文安縣令,是受朝廷指派來這裡的,則為百姓的父母官,如果說我要不為民做主,到不如回家去賣紅薯。你們大家關心本縣令,說實話我是應該感激你們!但是我也有我的做人原則,他有錢、有勢、有後臺我不怕,如果我不為黎民辦事和做主,那我就白讀聖賢書了。換句話講,就不如回家去抱孩子!這次我還非要捋他的虎須,摸摸他的老虎屁股不可!所以我要維護正義,給全縣的老百姓一個交待”。袁大人雖然嘴裡這樣講,但是他心裡也明白,有些事情是錯綜復雜的,他還必須處處慎重,得以小心為妙才是。 前麵說過,財主崔明貴是早已買通了官府,其實不光前邊幾任縣令,就連這縣衙裡的師爺和眾衙役們,大部人都得過他崔家的好處,接納了他們家的錢財被他買通了!這就叫拿了人家的錢財,就得給人家消災。所以,縣衙裡書吏衙役們中大多人,才要替他們家說話,也就是打掩蓋保護崔家,這就叫: 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軟; 占過別人便宜,就得幫人美言。 知縣袁老爺讓王班頭帶領幾位衙役,去大崔崗傳喚崔財主的小兒子崔狼,要到案應訊,眾人一看,袁大人執意要辦此案,誰也不敢再勸阻了!就連那師爺和老班頭,二人也都沒話可說了。因為他們都了解這位大老爺的脾氣,若要再說多了還真怕事得其反,所以,就沒有誰再敢替崔家打掩護了!那王班頭就隻好乖乖地帶住一夥人,趕往大崔崗去辦案抓人。接下來,袁大人就讓那告狀人崔仁義,暫且在城裡先找地方住下,單等到把被告崔狼帶來後,明天再開堂審案,隨後便宣布退堂了。 過去,歷代封建王朝都把各地縣衙大堂,作為打官司問案的地方,統治階級都是美其名曰,說縣衙大堂就是,讓平民百姓申冤評理的地方,這文安縣也不例外。卻說一夜無話,到了第二天一早,就看縣衙門前嘰嘰喳喳,非常鬧鬧,便圍了許多人,有人粗略估計一下,至少也有上千人吧!他們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原來,大家都是來看大老爺審案的,而今天這場官司正是大崔莊案子,那被告不是別人,而正是牽涉到的崔明貴父子。 有句叫人的名、樹的影。就說崔明貴在文安縣地麵上,也是嚇嚇有名的人物,他們崔家不光是有錢、有勢、有後臺,其實又是因為壞的出名,全縣黎民百姓才家喻戶曉,人所共知。這次,他們崔家父子被人告上公堂,也是大快人心事!而且又是一樁,破天荒的特大新聞,所以消息就像長了翅膀,是不翼而飛!很快就轟動了整個文安縣城,以及周邊各縣地域,所以,此案審理就不同一般。 可以說今天的文安縣衙,也和往常大不同是熱鬧非凡!卯時還未到,就已經有人來到縣衙門前,單意等候看熱鬧了!辰時剛到,把大門一打開,而衙前就已經圍得水泄不通了。這時候,門前本有兩名衙役守衛執勤,往裡邊看還是靜悄悄,陰森恐怖!在大堂門口一側,架著一麵牛皮大鼓,也是專供告狀者擊打報案使用的。但是衙門內部,若遇到了緊急情況,也會要擊鼓的,也就是說,它能起到集合聚人的作用,然而,就有人編了一首打油詩曰: 衙門好似鬼門關,黑雲壓頂不見天; 老爺就像五閻王,師爺就是三曹官。 站班衙皂如鬼判,個個盡是黑心肝; 他們嗚威一喊叫,大堂就成森羅殿。 所以,人們才常說官府衙門好進不好出!特別是窮人進到裡麵,一般都要倒黴遭殃!倘若沒有銀子打點,你就是有理也會變成沒理,到時候官司必然打輸。比方說,進去時你是個活蹦亂跳的大活人,待到出來時輕者至少脫層皮,重的則是皮開肉綻,有的還被壓進了南監!再不然就是一瘸一拐,或被人抬著、架著、拖出來!…… 但見那以大堂內,在上方掛了一塊匾,上麵寫著“明鏡高懸”四個大字,大堂正中擺著公案。巳時還未到,公堂之上一切也都安排妥當,衙門裡所有的人都已經就位了。就看三班衙皂人人手持黑紅木杖,排成隊列站立兩邊,師爺也就是書吏,則做好了要錄供的準備,就單等著大老爺進行審案了。常言講要出家當和尚就必需剃光頭,唱戲的在登臺前需要先粉臉,縣官大老爺升堂問案也得準備好!此刻,就見袁大人來到了堂上,他首先整理了一下衣冠,然後就說道:“升堂!”…… 此刻,堂上的眾衙役既呼喊,又是迎合道:“武威!”…… 與此同時,縣官大老爺便坐到了他的位置上。隨後就吩咐道:“眾位衙役聽真!現在我宣布:今天本縣審案,衙門口要解禁,並準許百姓到場聽審,你們可以把外麵的百姓們放進來!我希望大家都要各司其職”。 他的話剛才落下,就聽衙役們一口同聲的答道:“遵命!” 接著,就有人去通知衙門前的守衛,讓他們把外麵的人放進來!然而大門一開,人如潮水!庶民百姓盡都蜂擁而至。 就看衙役們在維持秩序的同時,還要求百姓要保持肅靜,人人都隻能在堂上聽審,不但不允許人們,大聲喧嘩和吵鬧!同時,又不準隨便亂走動,如有膽敢違犯者,不僅要驅趕出去,而且還要受到相應懲罰。 這時候,但聽大老爺發話道:“快傳原告和被告上堂!” 衙役們答應著“是!”接著就有人下去了!不大一會兒,就見衙役們領著,原告和被告來到了堂上。眾人一看,那崔明貴是個胖老頭,但見他身體肥胖,要說他肉多膘肥很富態,到不如說像是一頭,大肥豬更為貼切!隻見他長就的: 東瓜頭、南瓜臉,禿眉毛、母狗眼; 鼻塌嘴大蒜瓣牙,沒有胡子缺下巴。 頭和脖子一般粗,渾身是肉似熊瞎; 下麵兩條羅圈腿,走起路來螃蟹爬。 別看那崔財主長得難看,可是卻穿錦掛緞打扮得,周吳正王是人五人六地,隻見他頭戴員外巾,前麵鑲美玉,後邊雙飄帶;身穿寶藍緞大衫,外罩黑馬褂,上下裹錦,耀眼眩目!一看便知,他是個財主而不是窮人。要說他崔明貴的名字,也起得很好聽,則如美玉一樣的名貴,可是名不符實,卻又恰恰相反,就正如他的外號一樣,是個崔閻王、崔命鬼和胎裡壞!也為流氓惡棍,地地道道的偽君子!可能有人會問:“他怎麼長得這樣醜?” 要我說:“不管他長相如何?實際都是他爹媽給的,也不由他自己所決定”。或許還會有人提出:“你前麵不是說,知縣袁大人事先曾給,班頭和衙役們交待過,讓他們去抓崔財主的小兒子崔狼,而不是抓他崔明貴。現在為什麼不是他兒子,卻是把這老家夥給抓來了?” 要說這個事情諸位還有所不知,我在這裡也必須向大家交待清楚。按說此案的主要當事人,也就是被告本人,他就是大財主崔明貴的,小兒子名叫崔狼。皆因為他讓人把他家牛羊,趕到了鄰居崔仁義家的麥田地裡,吃了他家的麥苗別人要賠償,他們不乾所引起的矛盾糾紛!若是要追查作案犯事的人,也就應當把那崔狼抓來,才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但是護犢之心人人有之,財主崔明貴知道,他這個小兒子不光人年輕,而且還是個二半調子!換而言之,則是不成材、不爭氣、愛沖動、瞎胡來!所以就經常惹事生非,光給家裡找麻煩。崔仁貴害怕一旦把他抓來,一經考打審問,他吃不消了就會從實招認,真要到了那時候,他們崔家的麻煩就大了!於是便動了心思由他來頂!實際這就叫偷梁換柱。 然而,他崔財主一生又乾了許多壞事,由於上梁不正下梁歪,他的兒子也學老子,所以父子幾人就醜事不斷,不光丟人現眼,也被世人經常指擢脊梁骨。他的小兒子崔狼作了案,這回縣裡衙役去抓人,崔明貴就害怕在過堂時,他兒子竹筒子倒豆子——全說實話!把所做的壞事、醜事,都通通講出來,若到那時後悔也就晚了。所以崔財主就心想,乾脆我就把這責任攬過來,一切由我來承擔才是,也免得到時候,一家人都受他的連累。 倘若要從另一角度來講,崔財主又是過冬的螞蚱——老蚰子!他也老奸巨滑是隻老狐貍,對官場裡的路數也熟,而且有錢、有勢、有後臺,能左右逢源,他心想我怕個啥?大不了還不是到最後多使點銀子了事。再者說,我崔明貴又是一家之主,怎麼也應該是我去應訴打官司呀!就是到最終付賬理賠,家中一切財產也是由我說了算,然而我去就屬理所當然!他心裡有了譜胸有成竹後,才替換小兒子崔狼來過堂。 從縣城到大崔崗雖然有幾十裡,那王班頭和衙役們也都是走熟的路,昨天下午,當他們一夥人到了那裡後,財主崔明貴一聽說就趕忙接待。再說,他們崔家與官府衙門裡人,平時也常來常往有交情,相互間大家都是好朋友,那幫人就不用打聽,也知道崔家住在哪裡。所以王班頭帶領一幫衙役,到了那裡哪像是要抓人辦案,簡直就如走親戚看朋友一樣,到了崔府門前先讓人通報!結果那崔明貴就親自出迎。眾人見了麵後先是寒暄了一陣子,不用說凈是一些應籌的話,接下來,崔財主就陪同眾衙役,大搖大擺地進到了崔府。 那崔明貴也慌得跟孫子一樣,他把大家讓進了客廳裡,一邊吩咐讓人上茶,一邊又命廚子師傅做飯,他要擺酒設宴熱情款待眾衙役。隨後,崔財主就問王班頭和幾位衙役:“諸位兄弟們!今天老夫真沒有想到,究竟是那陣香風把幾位給吹來了!你們大家能到我這偏僻農村寒舍,真可說也讓我們崔家篷壁生輝。也就是說,時常路過能夠拐個彎、打個卯,坐上一會兒,咱們這些老哥們,在一起敘談敘談,老朽我不光覺得很開心!而且也感到無尚榮幸!”豈不知他也是: 虛頭八腦講鬼話,假惺惺地在騙人; 酒肉朋友就這樣,找書苑www.zhaoshuyuan.com 光耍嘴皮不供心。 那王班頭便道:“崔老員外!我們幾人也是無事不登三寶殿,今天來到你府上,首先要祝賀你老樹大根深,鴻福齊天,有權有勢。其次,我等也是奉了縣太爺之命,為了公事而來的,要具體一點說,也是牽涉到與你家,有關的一宗案子,還需要把閣下的小兒子,崔狼請過去到堂鞫問!有請你老多多體諒和配合才是。” 崔財主一聽就裝作有點生氣的樣子,也就陰測測地說:“噢!關係到我家的案子,到底是什麼事情?可是最近老夫我連門都沒有出過,並沒有做啥子事情!是不是有人吃了,熊心豹子膽想找死,非要從老虎嘴裡掏芲蠅,專給他媽的我過不去在誣告我”。然而,他說出話來也是信誓旦旦,好像在給自己打保票!豈不知,他也是虛仗聲勢,在有意表演讓別人看,一方麵表示似乎莫名其妙,另一方麵又在咒罵發恨,則表示出他受到了冤枉!真要說到底還是他,在為自己開拓罪行,這就叫走夜路吹口哨,在為自己壯膽。 別人告他,要說他心裡不虛、不害怕,那也是大睜兩眼說瞎話,屬於是唬弄人和給自己壯膽打氣,也都是一番鬼話!因為他比誰都清楚,自己平時做了很多壞事,也可說是惡貫滿盈,死有餘辜。同時,也更知道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道理,別說是他,就連一些當大官的,隻要平時乾過壞事,到時候都會害怕的要命!甚至夜裡做惡夢都會被嚇醒,其實,這就叫人犯王法身無主,若不犯法誰怕誰家!若知後事如何,下回書中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