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半頭鬼”鮑魁(1 / 1)

六繩護主 東方紅不敗 3970 字 8個月前

大肚子孕婦被斬首,可她的肚子在動!   就連駱毅這個當聽眾的都已嚇到尖叫,別說鮑魁這個當事人得有多駭然。   鮑魁:“這是兩條命!我砍了一個頭,卻要殺死兩條性命!   我心中這個念頭猛一閃出,就無法控製手上力道,不知怎地,明明我是往外抖鬼頭刀的,可那小妾的腦袋竟向我麵上飛來……   她脖子的斷口還在我左臉上蹭了一下,我清清楚楚看見她的嘴唇微微上翹、還張開了,就好像她把腦袋飛過來是想向我道謝一樣……   血,塗了我一臉!   登時,我的左臉就抽搐起來,臉上的肉扭曲著,好像要把臉縮成一小團一樣,眼睛也被牽扯得睜不開……”   駱毅的思維還停留在腦補出那個會動的孕婦肚子上,來不及去想象鮑魁所說的畫麵,她問道:“那個胎兒……?”   “活不了!”李蔚玨說道。   他想說母體死亡,胎兒幾分鐘內也會死去,可馬上止住話頭——他現在是個小孩子,哪會懂得這些事?   所以他馬上裝出不耐煩的口氣:“別打岔,老爺子,後來如何了?”   鮑魁:“當時我懵住了,隻顧盯著那小妾的肚子,她肚子還在動,就是說,那是第一百個人!   我隻砍了小妾的頭,按說是九十九個,可還有個胎兒,不知道他算不算第一百個?   我想喊,想問問周圍有沒有大夫,幫忙把那孩子保住,可是我渾身發僵,哪兒也動彈不了;   我就眼睜睜地看著,看著那肚子很快就不動了,然後監斬官對著圍觀的人群訓誡幾句什麼,再後來犯人們的家屬上來認回屍體;   那小妾的屍體無人認領,差役們就用麻袋裝了,被砍下的腦袋也裝進去,隨後將會運去亂葬崗;   我著急,我不知該怎麼做,可身體又似僵住不得動彈,一急便暈了過去;   暈了片刻我就醒轉過來,我爬起來就往亂葬崗跑,我要找那小妾的屍體!”   這也是駱毅想做的。   她聽說過在孕婦死後,醫生把胎兒取出救活的事例,但她不知道鮑魁遇到的這個胎兒還有沒有救。   女孩子的想法容易受情緒支配,會期待奇跡能夠發生,李蔚玨倒是一聽便知道胎兒必死無疑。   就他所看到的環境、衣著,以及鮑魁描述的經歷過往,這是一個非常落後的時代,全方麵的落後。   沒有足夠的醫學環境、技術、儀器等支持,想保住胎兒毫無可能。   就算那胎兒命大,能活上幾分種,可鮑魁剛才說,行刑之後監斬官還要對圍觀群眾殺雞儆猴的訓誡幾句;然後還要把無人認領的屍體像裝貨物一樣裝車運走,如此延誤時間和重手重腳搬弄屍體的情況下,那胎兒指定也活不成。   但人在絕望的時候,想法都大同小異,當時的鮑魁也如駱毅般希望奇跡能夠發生——大戶人家的婦人難產,不也考慮保住嬰兒放棄母體嗎?   他們會不再避忌大夫與產婦性別不同,而讓大夫破腹取子。   此時鮑魁想的就是,他要找到小妾的屍體,把那胎兒救出來!   畢竟所謂“砍頭不過百”,隻是一個代表性的說法,因為劊子真正承擔的是處死犯人這件事,砍頭隻是其中一種手段,還可以是淩遲、腰斬。   所以真正說來,應該是“殺人不過百”才比較準確。   因此,隻要救出的胎兒是活的,哪怕活不了多久就死了,那他也算是沒有達到百人之數吧?   事情總是在剛看到絲希望時便絕望,就如他以為是三個人行刑,實際上卻不是。   鮑魁很順利地找到那幾個被扔掉的屍體,都還裝在麻袋裡,負責拋屍的差役嫌晦氣,根本不會把屍體弄出來回收麻袋。   鮑魁打開的第一個麻袋裡麵就是小妾的屍體,他把屍體放平,先用手觸摸,那肚子一動不動,他的心就涼了半截。   但他的性格決定他不到最後一刻決不放棄。   鮑魁用他最鋒利的那把鬼頭刀剖開高聳的肚子……瞬間,他就傻了!   “那胎兒橫著趴在他娘腹中,小小的身體抱成團,好像冷了要娘抱抱,”鮑魁依然閉著眼睛,彷如夢中囈語:“他背對著我……”   鮑魁是豎著下的刀,沒有血流出,那小妾的血早就流乾凈了,甚至麻袋上都沒染上太多血跡。   胎兒自然是死的,一動不動。   鮑魁不甘心,他想把胎兒弄出來看看還有沒有呼吸,哪怕隻有一絲微弱的心跳也可以!   可沒等上手,他驚恐地發現——胎兒頭和肩膀之間的位置,有一條紅紅細細的血線,在他眼中似乎逐漸變粗……   那是他剛才剖開屍體腹部時劃開的!   鮑魁猛然頭痛,左臉不停地抽搐,滾燙極了,想要把臉上的肉皮擰成團,他又暈倒了。   鮑魁:“等我醒來後,我還在那母子倆的屍體邊上,遠處有野狗沖我吠叫,卻好像不敢靠近;   我把屍體重新裝回麻袋,去了城郊一處義莊,那裡有個我認識的二皮匠,我想讓他幫我把女屍的腦袋與脖子縫合。”   有種冷門職業叫二皮匠,也叫縫屍人,他們賺的是死人錢,專門修補人皮,或者說修補屍體。   城裡的二皮匠,估計今天會很忙,因為今天砍頭這麼些人,他們生意應該很火爆。   義莊這處的二皮匠除了縫合屍體,也是義莊的看守人。   鮑魁找到他,可對方卻不肯幫忙,他說:“這個忙我實在幫不了,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我們這行,有‘三不縫’的規矩:不縫一屍兩命者、不將兩具屍體混縫、不縫嬰兒;否則會遭殺身之禍。”   一屍兩命者,指的是孕婦。   鮑魁無法,就向二皮匠借工具,準備自己縫,誰知對方不借,他說:“不借!借,那這些東西還是我的,就算不是我用,也等於壞了規矩;   你若需要,我可以賣給你,哪怕隻收你一文錢,這東西也就不屬於我了,你給我一文錢吧!”   鮑魁花了十兩銀子,買下他的工具包,給小妾縫上了屍體,   他想著,有什麼殺身之禍,就沖著自己來!   鮑魁初次乾這種事,手藝不好,但好歹算是讓那小妾有個囫圇個的屍體,又買了口棺材,找個地方給埋了。   那嬰兒,依然在小妾肚子裡,鮑魁沒有取出來,想讓這苦命的娘倆去陰間也能做個伴。   等第二天他回到城裡後,刑場上發生的事已經被老百姓傳得沸沸揚揚,連當時作為劊子的鮑魁也被冠上“半頭鬼”的綽號。   他們瘋傳一種說法,說像這樣滿門抄斬的人家,總有被連坐的無辜家眷,怨氣重,他們索劊子的頭去償命。   隻是那怨氣剛凝成,法力不夠,隻索到劊子的半邊腦袋。   鮑魁說道:“打那以後,我就落下頭疼的毛病,不定什麼時候就犯病,一犯起病,左邊臉就控製不住地抽搐,然後變得血紅;   連我自己都覺得,我左邊這半拉腦袋應該不是我自己的,不然不會不受我控製,半頭鬼,嗬嗬,那就半頭鬼吧。”